陜西警官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15 15:55:32陜西警官職業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并報考陜西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國際代碼:13819
第四條學校概況: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共建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主要實施高等職業學歷教育。
學院辦學類型為公辦高等職業學院,學習形式為全日制,辦學層次為高職(?疲C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為陜西警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
第五條學校注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建工路50號。目前有兩個校區,分別是浐灞校區:西安浐灞生態區啟源二路1號,郵編710021;雁塔校區:西安市建工路50號,郵編710043。
2016級新生就讀地點在浐灞校區。
第三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專門負責制訂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委員會由學院有關領導、教務處、學生處、招生就業處、財務裝備處、后勤處、保衛處、警體部、各系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的錄取原則,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公安類專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招生條件
。ㄒ唬┱螚l件: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除按規定進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還必須由公安機關進行政治審查。
。ǘ┥眢w條件:考生身體條件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外,還應當符合公安部、教育部聯合下發的《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的規定。
。ㄈw能條件:凡報考上述兩個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陜西省公安廳組織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試且成績合格。
(四)成績條件: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陜西省三本分數線,志愿填報在提前專科批。
第十一條公安類專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錄取規則
。ㄒ唬╆兾魇√崆皩?婆鷮嵭刑荻戎驹,錄取時學院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內,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順次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ǘ⿲I錄取時,學院根據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照從高分至低分排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從高分至低分排序的原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ㄈ╀浫r男女生分專業按照成績從高分至低分分別排序,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專業計劃的15%。
第十二條公安類專業以外其它專業招生條件與錄取規則
(一)學院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因我院實行警務化管理,凡報考我院公安類專業以外其它專業的所有考生須肢體功能無障礙、身體無殘疾。其中報考司法警務、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參照《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執行,錄取時以考生高考體檢表為依據進行審查。
(二)學院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ㄈ╀浫∑陂g,學院可以根據各省生源及分專業報考情況對各省及分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ㄋ模﹫罂脊差悓I以外其它專業的考生,學院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選擇。
第五章學生管理
第十三條學院對學生實行警務化管理,在校學生一律著人民警察學員制式服裝。
第十四條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及《陜西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院還開通綠色通道,建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緩繳制度,以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根據《陜西省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院《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學生獎學金評審辦法》,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
第十六條學院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學費:5500元∕學年,依據條件,住宿費在800——1200元/學年之間。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將通過陜西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學院網址:http://www.sxjgxy.edu.cn
招生辦郵箱:sjgzsb@126.com
招生電話:029-6875687868756872(傳真)
招生咨詢QQ:12609487071430096182
第十八條學院依據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廳、招生辦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解釋權屬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