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招生章程
2016-06-15 15:08:27西安外事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辦學、類型及層次
第二條學院全稱:西安外事學院(Xi’anInternationalUniversity)國標代碼:12713
第三條辦學類型:民辦本科普通高校,教育部批準設置,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領導、紀委、行政與保障工作部、教學與學生工作部、財務與審計工作部、招生辦公室、各二級學院負責同志,以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紀檢委負責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監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院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西安外事學院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于錄取以下情況:(1)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西安外事學院上線生源文、理不平衡問題。(2)用于錄取超出原計劃數的平行分數的考生。(3)用于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計劃。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七條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調檔比例執行所在省(市、區)規定;
第八條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錄取規定;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未錄滿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專業安排盡量滿足考生志愿;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我院將以語數外成績順序進行錄取;
第九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條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無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今年我校在山東、江蘇、吉林、黑龍江、天津、陜西、新疆和廣東八個省(市、自治區)進行了廣播電視編導、表演、音樂表演專業的專業課校考,這些省(市、區)的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時,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區規定錄取分數線以上,按我校專業課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市、區)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統考或聯考的省份承認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藝術專業課的成績;
第十二條美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所在省(市、區)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執行所在省(市、區)的統考或聯考成績,沒有實行統考或聯考的省(市、區),認可其他院校專業課考試成績;
第十三條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包括體檢)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各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校各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六章入學調整專業
第十六條學生錄取入學后一般不得調整專業,只有專長學生和有特殊需求的學生經個人申請、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調整專業。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按照在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八章資助與獎勵
第十八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新生報到注冊“綠色通道”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先入學,隨后辦理注冊等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相關規定,在校學習期間,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學生,每學年評選,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學年評選,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學年評審,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500-3500元。
學校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每學年評選,分為四等,獎勵標準1000-5000元。
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向家庭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提出貸款申請、接受資格審查,通過后由所在地國家開發銀行、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發放貸款。其最高額度8000元/年。
第二十條在校大學生入伍服兵役,學校予以保留學籍,按國家規定享受學費補貼、貸款代償、學費資助等政策。
第九章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一條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院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優秀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可以通過陜西省專升本考試,提升學歷層次;
第二十二條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學生可通過學校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法,獲得就業崗位。
第十章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傳真:029-88513669
咨詢QQ:4000019888
招生辦微博:http://weibo.com/u/2808171760(新浪)
http://t.qq.com/xianwaishizsb(騰訊)
招生辦官方微信:西安外事學院招辦
學校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魚斗路18號
郵編:710077
網址:http://www.xai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