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定向高考生不簽就業協議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2016-05-31 10:09:29新浪教育
陜西省招生辦公布的今年高考實施辦法中規定,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必須在入學注冊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陜西省規定,有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應對定向生的就業去向、獎學金設置、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等要求,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高考中錄取的定向就業生,是國家為鼓勵學生到農村及比較艱苦的地區工作,保證部分艱苦行業每年能接收到一定數量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招生辦法。
定向就業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報定向西藏就業志愿的考生,應填寫高考招收定向西藏就業考生申請書,并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學校錄取定向西藏就業考生時,僅依據考生志愿、還是依據志愿并參考上述申請表,由招生院校決定。定向就業分數線、定向計劃管理等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定向就業單位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不得參與普通高校定向就業生錄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范圍以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