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6-05-03 16:39:07天津體育學院運動文化藝術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規定,為規范和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3659
五、辦學地址:天津市薊縣盤山大道68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校代碼13659)是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獨立學院,是以培養我國急需的文化藝術與傳媒類人才為主要辦學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在全國招生,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學校設有23個本科專業,覆蓋了藝術學、教育學、文學、理學、管理學5個學科門類,年招生人數1500余人。
學校位于國家5A級旅游景區盤山腳下,占地1000畝,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是“京津國際文化產業教育園”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北京現代音樂學院同為北京現代藝術傳媒教育集團旗下的姊妹學校。
學校地處京津冀一小時生活圈,根據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天津作為北方文化之都的城市文化定位,學校將以教育觀念創新為先導、以學科專業建設為龍頭、以課程體系優化為重點、以應用型、復合型、原創型人才培養為特色,逐步形成具有地域優勢和文化產業特征的學科專業體系;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應用型藝術與傳媒人才,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國內具有較高水平、較大影響力、特色突出的高等藝術院校。
學校下設七院一部:音樂學院、舞蹈學院、視覺藝術學院、戲劇學院、影視學院、播音主持藝術學院、文化與管理學院和基礎教學部。目前,專業學科的建設趨于成型,構建了藝術與傳媒教育的基本框架。2016年計劃招生的專業有: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表演、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錄音藝術、動畫與游戲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新聞學、漢語言文學、文化產業管理、電子商務等本科專業。
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專業突出、責任心強、專兼職結合的師資隊伍。專業教師大部分來自中央音樂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戲劇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奧地利維也納音樂學院、俄羅斯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學、古巴高等藝術學院等國內外知名藝術院校,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教學經驗。學校啟動“盤山學者”學科專業帶頭人引進項目,特聘國內高層次、高水平專家學者來校執教,以加快學科專業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目前已有9位專家學者簽約受聘,他們分布在全校七院一部,覆蓋了學校的大部分專業。
學校建有教學實驗中心,包括亞洲最大的舞蹈排練大樓、國際高標準琴房(228間)、音樂劇場、黑匣子實驗劇場、大型MIDI工作室、電鋼琴工作室、先進的全場景真三維虛擬電視演播廳、專業級電臺廣播直播室、影視錄音棚、影院級電影電視審看間、多功能綜合館、數字化音視頻工作站等各種教學設施,可充分滿足教學和師生實踐活動的需求。學校建立了兩個國際化的實踐教學與專業實習基地——影視外景基地和演藝產品排練合成基地,合作拍攝了56部影視劇和微電影,承接了《天下盤山》大型山水實景演出、《文成公主》《紅男綠女》等國家級大型歌舞劇演出。學校圖書館和網絡中心,擁有50余萬冊藏書和600兆網絡帶寬,知網直接入戶,能夠滿足學生網絡學習、論文查閱寫作的需求。
學校重視和強化專業實踐教學,經過長期探索,結合本校“天藝巨星眾創空間”的建設,構建了“一條主線、兩個課堂、(3+1)層次”的實踐教學體系:一條主線:專業實踐教學與創新創業實踐教育融為一體,本科四年全程貫穿創新創業教育主線;兩個課堂:第一、第二課堂實踐教學功能融合互動,充分發揮第二課堂在學生自主協同實踐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方面的作用;(3+1)層次:3層為基本能力實踐層、專業核心應用能力實踐層、綜合能力實踐層;+1層為基于眾創空間的創新創業實戰層。同時,形成了“前臺后場”創新創業實踐教學模式,依托本校廣播影視制作綜合實驗區和眾創空間,面向市場、面向職場,培養具有較高創新創業實踐能力的傳媒與藝術人才。
學校堅持藝術教育與社會接軌、與市場接軌、與國際接軌、與時代接軌的辦學理念,逐步凝練和打造特色品牌專業;堅持主動適應文化產業發展需求,強化“開放式辦學、多元化培養、鏈條型結構”的專業建設思路,使全校上下形成共識,穩步推進學校的綜合發展,開創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藝術與傳媒教育的新天地。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以合理有效調節上線生源不平衡為基本原則。
第七條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學校按照政府制訂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費。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1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8000-21000元/年。經天津市物價部門批準(津教委財【2012】19號和津發改價費【2012】404號),我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調整為:5至6人間每生12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6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果政府對當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我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所報志愿均未被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在天津市錄取中,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8個科目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如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如上述條件再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理工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數學、語文);比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A等第的個數,如相同,再比較B等第的個數,依此類推。
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科目成績等第應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對江蘇的考生,根據江蘇省招生錄取辦法以及我校的錄取實際,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后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準。
第十三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是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院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同等情況下,文化考試成績優秀考生優先錄取。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五條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六條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我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院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戶籍所在地,同時通知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符合國家及我校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獎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2016年我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咨詢、聯系方式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tjtwy.cn
電話:022-23910371(含傳真)022-23910195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
郵編:30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