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高招工作規定的幾點變化
2016-05-03 11:08:59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
一、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高考作弊會判刑。省教育廳要求全面加強對涉考工作人員及考生的紀律教育、誠信教育,尤其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生效實施,充分利用考試作弊的犯罪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對考生資格造假、考試違紀、作弊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查實存在違規行為的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高校,暫停或取消學校該特殊類型招生資格。對高校考試、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凡存在組織作弊、出售或提供作弊器材、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涉嫌作弊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多策并舉防范和打擊日益猖獗的無線電作弊行為。考生參加考試所用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提供,協調無線電管理部門按照招委職責分工做好考試期間無線電管控工作,要求各地可根據實際采取購買偵測服務、租賃偵測設備、使用便攜探測器等方式增強防范能力,并協同公安和無線電部門查處和打擊無線電器材作弊。
三、考生普通高考外語聽力成績作為單列的一項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愿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
四、考生普通高招志愿分為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和高職高專批等八個批次。考生志愿在網上填報,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對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報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愿。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愿填報,考生網上志愿以保存的為準,填報截止后將無法更改。
五、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愿,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一志愿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愿、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六、普通高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七、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要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要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從今年起,省教育廳啟用“河南省學歷、非學歷教育招生章程(廣告)備案系統”,省內高校務必于5月15日前登錄http://zszcba.haedu.gov.vn上傳招生章程備案申請材料。招生章程備案通過后,方可依據招生章程的規定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
八、2016年普通高招錄取工作結束后,我省本、專科層次招生均不組織補錄,專科批次征集志愿時間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