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2016-01-08 12:42:43中山大學
中山大學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試點高校,全國第一個大學生體育訓練基地。為提升我校競技體育水平,增強校園體育文化氛圍,推動學校體育事業全面發展,以體育拼搏精神進一步激發全校師生精神面貌,促進學校辦學水平提升,現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招收項目
田徑、游泳、排球、擊劍
各項目小項詳見《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標準》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不超過78名,公示人數不超過116名。
項目 | 計劃數 | 其中 | 備注 | |
單考單招計劃數 | 二本線65%計劃數 | |||
田徑 | 28 | 2 | 8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短跑、跳遠、投擲、跨欄、中長跑 |
游泳 | 28 | 3 | 8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長距離自由泳、男子仰泳、女子蝶泳、男子蝶泳、女子自由泳 |
女排 | 7 | 6 | 1 | 單考單招招收:主攻2人、副攻2人、二傳1人、接應1人;二本線65%招收:自由人1人(兼具副攻和接應位置的能力) |
男排 | 7 | 2 | 5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二傳、副攻、主攻、接應 |
擊劍 | 8 | 3 | 2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男子重劍、男子花劍、女子花劍、男子佩劍 |
注:如有項目符合資格人數少于計劃數,多余計劃調往符合資格人數多于計劃數的項目
第三條 報名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4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學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者不得報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
第四條 報名方式
一、登錄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http://wsbm.sysu.edu.cn/)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月5日—12日
二、報名材料
(一)《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報名表》,并貼上一寸彩照(加蓋學校公章);
(二)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近三年比賽獲獎證書、參賽秩序冊封面及本人頁和成績冊封面及本人頁的復印件(如果等級證書正在辦理中,請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認定名單公示前未能提供等級證書者,取消資格);
(三)以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報名者,還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四)國家體育總局網站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詢結果打印頁。
所有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制并按順序裝訂,于2016年1月13日前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大鐘樓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20)84036491郵編:510275)。請務必在快遞封面注明“高水平運動隊報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還。
第五條 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學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學生可于2016年1月15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獲得測試資格者打印準考證。
二、專項測試
報到時間: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
報到地點:中山大學體育部一樓辦公室(南校區英東體育館西側)
報到須知:
(一)學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近三年比賽獲獎證書、參賽秩序冊、成績冊等材料原件(如果等級證書正在辦理中,請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認定名單上報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級證書者,取消資格);
(二)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報到時提交保險單據原件。
(三)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我校將對測試成績達標考生進行興奮劑檢測(抽檢)。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測試時間:1月23日至24日
三、公示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專項測試成績、文化與運動成績證明、綜合表現和各項目對不同位置、不同分項的急需程度等情況擇優確定候選資格名單并進行公示。
第六條 錄取政策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凡省級統考涵蓋的項目,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必須在我校投放在學生所在省的相關科類和專業內填報,在高考錄取中分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申請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的學生:
(一)需具有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
(二)單獨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準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考試大綱(試行)》);
(三)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該部分考生公示及錄取人數不超過16名。
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學生:
(一)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在實際高考成績上加30分進行專業錄取(醫學長學制專業除外)。
(二)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三)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該部分考生公示及錄取人數不超過24名。
第七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
二、我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單位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單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其考試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已被錄取進入我校學習的,我校將取消其學籍。
四、我校將對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備案,從嚴查處替考、服用興奮劑等嚴重作弊行為。
五、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和復核,對于復測和復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六、凡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入學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運動訓練和體育比賽,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比賽者,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條例處理。
第八條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16年1月4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部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體育部咨詢電話:020-84113285
紀檢監督電話: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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