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2015-08-04 09:45:42人民網文章作者:姜泓冰
上海市政府今天正式公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從2017年起,上海高考招生不再是“一考定終身”,將采用語數外3門科目統一高考加上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成績的“3+3”辦法。外語將在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試機會并加試口語。此外,從2016年起,高校招生將取消本科第一、第二批次之分。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擇上海市、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近日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擴大會議審議通過,并已經教育部同意備案。9月19日公布。
根據實施方案,上海將從2014年啟動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7年整體實施。到2020年新的制度初步建立新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
上海高考改革實施方案中最顯著的變化是,統一高考不再區分文理科,隨學隨考隨清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成為高考依據之一。
上海市教委主任蘇明介紹說,上海將完善涵蓋13門高中學習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將設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組織考試和閱卷,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高中學生可選擇學習其中3門科目并參加其等級性考試。各科目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隨教隨考隨清。語文、數學、外語3門依舊為統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外語考試一年舉行兩次,除筆試、聽力,將以人機對話方式測試學生口語。高中生可以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績總分滿分為66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學業水平考成績被細化為五等、11級,其中A+為滿分70分,E計40分,均占比5%,其余各級均占10%,相鄰兩級之間的分差均為3分。
今后高校招生時,可以根據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
正在建立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也將從2017年從自主招生等環節開始,逐漸成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注重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內容包括:學生思想品德發展狀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素養、修習課程及其學業成績、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身心健康信息、興趣愛好與個人特長等。
除此之外,2015年起,上海市屬本科院校將部分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放在春季高考中進行,設立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春季考試招生范圍由歷屆生擴大到高中應屆畢業生。2016年起,上海將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學生的高考總分和院校志愿,分學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和錄取。在此基礎上,還將探索學生多次選擇、被多所高等學校錄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學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專科高職院校將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招生錄取方式,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2017年起,上海高中生參加專科院校自主招生,要參加報考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專科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情況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2018年起,專科高職院校招收“三校生”,將依據文化素質(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學習水平考試、思想品德評價等)和職業技能(專業技能學習記錄情況等)進行錄取。在專科院校自主招生中,將率先探索學生多次選擇、被多所專科高職院校錄取的方式。
這一實施方案十分強調,加強考試內容設計和評分管理,完善考試招生誠信和安全管理、信息公開和監督查處制度。為確保改革有序推進,本市還將出臺有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等職業教育考試、社會考生參加高考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同時,正在修訂高中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調整高中課程計劃,開始制定考試說明并與課程標準相統一,還將制定出臺師資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保障配套措施。上海市教委方面表示,將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向不同年級學生開放、提供兩次及以上考試機會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允許社會考生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