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2015-07-31 11:03:00考試吧
北京理工大學2015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北京理工大學(以下簡稱“學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以下簡稱“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成人教育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是一所“理工為主,工理文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其前身是延安自然科學院,是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學,是國家歷年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和“985工程”學校。現隸屬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三條 學校成人教育的學習層次有專科、本科、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學習形式為業余和函授。
第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由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校成人教育招生部門直接面向社會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
第六條 學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室、各有關省級教育考試院監督。舉報電話:010-68918032。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教務處、繼續教育學院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設在繼續教育學院(簡稱:“學院成招辦”),是學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成人教育招生的具體工作。學校函授站協助學校在函授站屬地開展招生宣傳。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九條 學校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不招收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
第十條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第四章 考 試
第十一條 考生必須誠實守信地參加全國成人教育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詳見考生所在地區省級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成人教育招生簡章及學校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包括符合文化課免試錄取條件的藝術類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加試成績作為錄取條件之一。藝術類之外的其他考生不需加試專業課。
學校專升本藝術設計專業加試科目:藝術設計(含色彩)
加試時間:2015年9月19日下午1:30—3:30
加試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右安門內大街79號(北京宣武紅旗業余大學內)
咨詢電話:010-63540488、83540026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招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規模、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符合國家規定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考生的照顧條件請見招生地區成人教育招生簡章。學校接收各類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
第十五條 學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 本校不足開班人數(小于等于30人)的專業將予以取消,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備案,不參加校內調劑的考生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調劑錄取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學習年限和上課地點:最短學習年限專科和專升本為2.5年,本科為5年。最長學習年限自入學之日起在原規定基礎上最多延長2年。業余班學習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周五的三個晚上和周六、日的一個白天,北京業余班上課地點分別在校本部中關村校區和北京宣武紅旗業余大學。函授學習時間以當地函授站的教學安排為準,上課地點在指定的函授站。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業余班學費為:2030元―3080元/學年?人(藝術類專業為:3828元/學年?人),函授學費為:1200元-3450元/學年?人。學費標準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專升本考生要進行資格認證,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中關村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成招辦位于中關村校區內繼續教育樓204-205室。
咨詢電話:010-68913146, 68918936
電子郵箱:bitsce@163.com;
繼續教育學院網址:http://sce.bit.edu.cn
本校網址:www.b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