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寧夏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條件及注意事項
2015-07-14 10:22:29新浪教育
寧夏區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錄取批次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平行志愿”錄取中,由于個別考生專業不服從調劑等原因被院校退檔,造成部分專項計劃院校計劃空缺,現將空缺計劃向社會公布,面向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進行“征集志愿”。有關“征集志愿”填報及投檔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填報生源范圍
1、考生具有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簡稱“山區”)連續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微博]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計算)以上戶籍和山區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填報本次區內外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資格。
2、考生具有紅寺堡區、沙坡頭區的興仁鎮和蒿川鄉、中寧縣的喊叫水鄉和徐套鄉連續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計算)以上戶籍和當地或山區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填報區內普通高校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資格。
不符合生源范圍的考生,填報的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無效。
二、填報分數條件
1、我區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文科507分、理科445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圍規定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我區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本次“征集志愿”;
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圍規定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我區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20分以上(文科487分、理科425分)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作為備檔考生,填報本次“征集志愿”。
2、我區國家專項計劃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文科478分、理科416分,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圍規定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我區專項計劃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本次“征集志愿”;
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圍規定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我區專項計劃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20分以上(文科458分、理科396分)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作為備檔考生,填報本次“征集志愿”。
已經被錄取考生,不得再填報本次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
三、填報時間、地點及辦法
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2日22:00時起至7月13日12:00時止。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填報征集志愿,到規定的截止時間,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將自動關閉,對符合征集志愿報考條件而未按時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補報,責任由考生自負。
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可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載《寧夏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二本體育專業與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憑本人用戶名、登錄密碼和志愿提交校驗碼登錄http://61.133.219.10(電信網)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網)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填報時請考生認真閱讀《寧夏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填報志愿說明和平行志愿解讀》。
四、填報注意事項
有關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碼、名稱和專業代碼、名稱、計劃缺額數等詳見“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到考生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咨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費標準、專業要求等以《寧夏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填報志愿指南·招生計劃與院校介紹》及院校《招生章程》為準。
五、“征集志愿”投檔辦法
分別在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對尚有缺額的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時進行投檔。
對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請,經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批準可適當降分(對于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大降分幅度分別不得低于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依據備檔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寧夏教育考試院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