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普高招生藝術、體育類錄取問答
2015-07-03 10:30:54新浪教育
1.本市藝體類專業招生批次如何設置?
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體類本科類別招生分為兩個批次。凡是經教育部批準在本市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具有市級藝術類、體育類重點專業的院校,可以被納入普通高等學校藝體類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其他院校一般被納為普通高等學校藝體類本科第二批次院校。外省市來滬招生院校參照此標準執行。
藝體類專業招生還設有高職(專科)批次。
2.本市藝體類專業錄取時間安排?
7月6日-7月12日
藝體類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7月13日22:00
網上公布藝體類本科院校(專業)錄取結果
7月14日起
藝體類本科院校(專業)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8月2日-8月4日
藝體類高職(專科)志愿填報
8月7日-8月8日
藝體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
8月8日22:00
網上公布藝體類高職(專科)錄取結果
8月9日起
藝體類高職(專科)院校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3.藝術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是如何確定的?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實施的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數線和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并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除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實施的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外,其他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本科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的65%;包括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除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外)在內的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的70%。
4.今年本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線以及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本科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是多少?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文化考試合格線為: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合格線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235.00分,單科每門不低于49.00分。報考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考生的市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省級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編導類專業統考合格線為總分不低于188.0分,單科每門不低于49.0分。
表演類專業統考合格線為總分不低于329.00分,表演科目單科成績不低于133.00分,聲樂、臺詞、形體三門科目的單科成績不低于55.00分。
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合格線為:專業統考四門成績總分不低于186.00分,視唱練耳不低于20.0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不低于30.00分;專業統考三門成績總分不低于157.00分,視唱練耳不低于20.0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不低于30.00分。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文科242分、理科226分。
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執行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數線和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待8月上旬第二次志愿填報結束后劃定。
5.體育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是如何確定的?
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上海市第二批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的70%,體育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上海市普通高職(專科)批文化錄取控制線的70%。
6.今年本市體育類專業統考合格線及體育類本科專業招生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是多少分?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可填報統考院校體育類本科及專科專業(含外省市認可本市統考成績的本科院校)志愿的合格線為:四門專業統考成績總分不低于60.00分。
體育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本科專業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為文科260分、理科244分。
非體育類本科專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執行。
7.藝術(體)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是什么?
本市藝術(體)類專業投檔規則是: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專業考試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在確定的資格線上的考生,全部投檔至其所報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高校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將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錄取。
由于各招生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方法不盡相同,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在錄取時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樣。所以,如果填報志愿不當,即使文化考試成績到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錄取到本人填報的藝術類專業。
8.報考藝體類專業,沒有被第一志愿的院校錄取,可以投檔到第二志愿院校嗎?
可以。本市藝體類招生批次為非平行志愿,因此,經第一志愿投檔后,未完成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院校,如有第二志愿填報該校的考生,且考生未被其填報的第一志愿院校錄取,而其電子檔案已被考生所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則可投檔至考生第二志愿報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規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9.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有哪些?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有: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云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等31所。
另外,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天津工業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原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及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等13所高等學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10.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的院校)如何進行錄取?
根據教育部規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實行全國統招,即全國各地區報考考生高考成績匯總后與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辦法擇優錄取。投檔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上海市報考該類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績和按750分(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總分分值)折算后的總成績一并寄給經教育部批準不作分省招生計劃的獨立設置藝術院校。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并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自行劃定的文化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專科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規定,2015年,沈陽音樂學院和四川音樂學院所有藝術類專業須安排分省計劃,兩校不能進行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單獨劃線,錄取考生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
11.報考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學校看到的考生成績是高考成績還是按全國卷總分750分折算后的成績?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考生高考各科目的考試成績和按750分折算后的總成績一并寄給不作分省招生計劃、可單獨劃線的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由學校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考生折算后成績=考試成績×(7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