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直屬高校招生計劃 擬招339743人(2)
2015-06-11 10:02:25教育部
附通知原文: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5年部直屬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發廳[2015]3號
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2015年部直屬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對高等教育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招生計劃管理,統籌好招生計劃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著力深化綜合改革,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把重點放在提高質量和內涵式發展上。
二、做好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各校要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重大發展戰略,主動 適應經濟新常態、適應國家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需要,認真研究高等教育人才需求和高等教育辦學規律,根據我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學校辦學 條件、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科學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保障學校優勢、特色專業招生規模,從嚴確定就業率連年較低的專業的招生計劃。
三、促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各校要按照我部確定的工作方案,足額落實2015年農村 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逐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進一步提高農村貧困地區考生上重點大學的比例。為縮小重點大學入學機會 區域差距,各校要合理確定分省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通過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在2014年分省計劃基礎上適當增加山西、安徽、江西、山東、河南、 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和甘肅11省的常規生源計劃,不得調減。對上述計劃落實情況好的學校,我部將在年度本科生和研究生計劃安排中予以傾斜。
四、嚴格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學校各類招生和辦學行為,維護部屬高校的辦學聲譽和校園穩 定。各校要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在招生錄取期間加強對校內外各類函授站、學習中心、培訓中心等的監 管,嚴禁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普通教育與成人教育及網絡教育的區別欺騙誤導考生。各校要嚴格執行我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年度招生錄取工作規定,未經我 部批準不得自行調整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量,也不得接受地方劃轉招生計劃。對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問題引發事端的學校,我部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 理。
五、2015年各校安排招生的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符合我部有關規定要求。未 經批準或備案的專業不得安排招生。有關學校招收的醫學等專業的長學制學生,在完成本科階段轉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時,應當納入當年學校研究生招生計劃總規模之 內,占用當年研究生計劃,學校本科招生部門、研究生招生部門要做好工作溝通和銜接。
六、請各校于2015年6月5日前將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我部發展規劃司和高等教育司備案,并通過www.msheas.com系統上報電子版。
聯系人:劉文權(010)66097255
教育部辦公廳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