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3 13:38:32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浦東校院:上海 市 浦東新 區下鹽 路2888 號 |
|
軌道學院:上海 市 徐匯 區凱旋 路 2050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個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不限,入學后為英語教學。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學院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高職教育非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4-6人間800元—1200元/學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學院招生辦公室:021—56996297、68159612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學院監察室:021—56998357 |
|
十四、網址 |
http://www.scp.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比例的學費貸款貼息,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