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村高考考生可申請單獨招生
2015-04-21 13:04:23福州晚報文章作者:張笑雪
記者近日獲悉,省教育廳日前部署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工作,我省農村高考考生可按照相關要求申請單獨招生。
據了解,今年教育部繼續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今年我省的實施區域為:老區、蘇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鄉的農村地區,共計71個縣市區,其中包括福州所轄的連江縣(含小滄畬族鄉)、羅源縣(含霍口畬族鄉)、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閩清縣、永泰縣。
報考條件為: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老區、蘇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鄉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參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符合上述戶籍條件,且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參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允許其報考。
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包括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和23所其他自主招生高校。
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高考成績公布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考生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原則上與自主招生同時進行。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