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可申請2015年高考高校專項計劃
2015-04-15 17:53:11新京報
2015年,國家針對部分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設立的“專項計劃”,有了更為嚴格的戶籍、學籍“門檻”,連考生父母也得先過“戶籍關”。
今日,教育部公布關于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5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下稱“國家專項計劃”)繼續計劃招生5萬人;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下稱“高校專項計劃”)不得少于相關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下稱“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人數也首次定為,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
【現狀】需防止“鉆空子”
對寒門學子而言,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都是難得的“福利”。
前者2012年起開始實施,以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的方式,增加了貧困地區學子進入本科一批招生學校的機會,而后者去年開始實施,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針對部分農村學生的“單獨自主招生”。
業內人士分析,安排專項計劃確實是現階段提高教育公平的便捷手段,但機會公平卻難以通過行政計劃徹底解決,需防止有人“鉆空子”,導致政策執行“走樣”。
有基層教師反映,不少縣城領導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讀書,而是送往貧困縣高中就讀。
【條件】考生要有當地高中3年學籍
教育部此次下文要求,報考2015年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僅要具有相應實施區域連續3年以上戶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也要有當地戶籍。
而據一名985高校招生負責人透露,2015年研討高校專項計劃政策時考慮到要重新“定義”什么是農村學生。去年,考生須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而2015年雖然未對是否是農村戶籍進行限定,但要求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相應實施區域的農村。
兩個專項計劃也都要求,考生要在當地高中擁有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規模】首次明確地方專項計劃規模“底線”
與去年相比,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范圍及招生名額均未有明顯變化。
國家專項計劃仍面向832個貧困縣和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廣東等省區,計劃招生5萬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被明確為,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
不過,教育部首次確定了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規模“底線”。原則上,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招生比例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
【提醒】4月15日起可申請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時間為4月15日至5月5日。4月15日前,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