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兩所高校被取消2016年美術類考點資格
2015-04-07 10:34:50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日前,在今年1月份舉行的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統考中,有50名美術類考生因為考試后用手機把作品拍照而被給予當次考試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的處理一事有了最新進展。30名監考員因為不作為被內蒙古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同時承辦美術統考的兩所高校——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和河套學院也被撤銷了2016年普通高考美術類考點資格。
據了解,今年的普通高考美術類統考結束后,在考場錄像回放中發現,個別考點的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并使用手機拍照。隨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對這些違紀考生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公示后,共接收到50名考生的復核材料。對此,招生考試中心又組織專人,再次對考場的錄像資料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回放,認為處理意見事實清楚,依法有據,寬嚴適度,決定維持原處理決定。
禁止考生攜帶手機進入考場的規定,考試機構已多次向考生告知,并兩次得到考生本人確認:第一次為高考報名時,進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上報名系統,首先出現包括禁止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在內的相關規定界面,考生瀏覽并確認知曉后方能進入報名環節;第二次為報名現場確認時,所有考生均在第二次被告知后填寫了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確認;第三次為發給考生的準考證上印制了包括禁止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在內的相關規定;第四次為開考前,由考點廣播系統或監考員向考生當面宣讀相關考試紀律,每個考場張貼有相關規定條文。
經調查發現,在2015年自治區普通高考美術類考試中,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河套學院兩個考點的部分監考人員在考生入場時,未按規定使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進行貼身檢查,放任部分考生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部分考生在交卷前使用手機對答卷進行拍照,但監考人員并未阻止和記載,屬于明顯不作為。對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已做出決定,取消上述兩所高校2016年承擔全區普通高考美術考試考點資格。自治區教育廳同時做出決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獎懲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的8名監考員做出本年度實績考核不能評為合格、三年內不能參加評優、不能參加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由所在學校給予行政處分的處理;對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河套學院22名監考員做出停止參加2015-2016年的監考工作,本年度實績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由所在學校酌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處理。
“考風考紀是考試的靈魂和生命線,離開這一點,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就無從談起,公平公正的要求無法實現,人民對黨和政府的信任程度就會降低,黨和政府的形象就會受到破壞”。內蒙古教育行政部門一位負責人表示,“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今天,考試的組織管理必須從嚴、從實,來不得半點馬虎。考生違紀要按規定處理考生,相應的考點和監考教師違紀也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