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賽獲獎者不再加分 江西高考加分項目“瘦身”
2015-04-02 11:54:57新法制報文章作者:方維芳
昨日,省教育考試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記者從會上獲悉,以2015年1月1日劃界,我省高考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減少加分分值”的原則,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相關加分獎項的考生,保留加分資格,但最多只能加5分。2015年1月1日后,執行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新規定。
取消體育特長生等3項加分項目
我省將取消2015年1月1日后獲得以下獎項、名次、稱號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其中,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也將被取消。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或其他體育學類專業招生。
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在應屆畢業年份參加普通高考可加5分(其中,體育優惠加分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10項,由省體育部門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且須經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體育專業復試合格方可)。
保留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
此外,保留了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經省政府批準的8個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8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弄虛作假將被暫停參加考試
據了解,經審核后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將進行層層公示。
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依照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