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3)
2015-04-01 11:38:14教育部
附件2:各層次醫學類專業名單
本科
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婦幼保健醫學、預防醫學、衛生監督、口腔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壯醫學、哈醫學、傣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僅限五年制)、醫學檢驗(僅限五年制、2013年起停止招生)、康復治療學(僅限五年制、2013年起停止招生)、眼視光學(僅限五年制、2013年起停止招生)
高職(專科)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傣醫學、針灸推拿、中醫骨傷、中西醫結合(2009年起停止招生)
初中起點五年制
臨床醫學(2014年起停止招生)、中醫學(2014年起停止招生)、口腔醫學(2014年起停止招生)、中西醫臨床醫學(2009年起停止招生)
中職(中專)
農村醫學、中醫學、蒙醫醫療與蒙藥、藏藥醫療與藏藥、維醫醫療與維藥、哈醫醫療與哈藥、衛生保健(2010年起停止招生)、社區醫學(2001年起停止招生)、預防醫學(2001年起停止招生)、婦幼衛生(2001年起停止招生)、醫學影像診斷(2001年起停止招生)、口腔醫學(2001年起停止招生)、中西醫結合(2007年起停止招生)
成人教育
參照各學歷層次,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