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自主招生試點方案出臺 只能填報一所高校
2015-02-15 10:53:11揚子晚報文章作者:蔡蘊琦
取消聯考,考核在高考后出分前進行;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作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昨日公布了“江蘇省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試點”相關政策。
試點:共有11所高校參與
省考試院公布的文件中指出:教育部規定清華大學等78所高校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共10所,南京師范大學可在江蘇省內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按照要求,試點高校將在2月底前公布自主招生簡章。記者了解到,大部分高校已經向教育部遞交了試點方案,“方案處于待審批狀態,教育部一旦批準,很快就會掛在校園網上。”南京一所高校的招生負責人提醒說,這段時間,考生須留意高校的本科生招生信息網。
報名:要提供成績單和自薦報告
按照自主招生時間表,3月底前,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進行報名。符合試點高校自主招生推薦條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考生本人向試點高校準確提供其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同時,申請考生應提交個人自薦報告。 4月30日前,試點高校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
考試:面試環節評委不少于5人
記者注意到,試點高校要著重對學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綜合能力進行考查。試點高校的考核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須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尤其在命題、測試等環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
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面試環節,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
填志愿:考生只能填一所“自招高校”
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成績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將入選考生數據庫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6月27日-29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再需要打印志愿確認表。據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作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專業志愿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即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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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今年江蘇高校在自主招生錄取環節也有變化。方案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高校自主招生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同時,對學科特長等表現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入選考生,申請經江蘇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后,高校可破格錄取相關考生,并報教育部備案。
對不符合自主招生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試點高校自主招生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