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藝術學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適用于云南省考生)
2015-01-08 15:30:43中國藝考網
一、2015 年招收專業、學制、考試類型、錄取原則及收費情況(表)
注:
一、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數詳見云南省2015 年4 至5 月的《招生報》(計劃版)。
二、凡報考我院各專業的普通應屆考生、社會考生,文化考試必須參加全國高考;“三校生”必須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三校生”文化考試。
三、建筑學(建筑設計)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二本線(分文理);
四、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免試,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二本線(分文理),按藝術類專業培養,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五、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專業成績必須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方能按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二、報名及考試時間:
今年凡報考藝術類各專業(含統考及非統考)的考生,均須先在戶口所在地招辦辦理普通高考報名手續,并領取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具體報名及考試時間為:
(一)普通高考報名
按省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考生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考辦設置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二) 統考、非統考專業報名及考試時間:
1. 統考專業報名時間:2015 年1 月22 日至1 月23 日
2. 統考專業考試時間:2015 年1 月25 日至1 月29 日
3. 非統考專業報名時間: 2015 年1 月30 日至1 月31 日
4. 非統考專業考試時間: 2015 年2 月1 日至2 月8 日
(三)省外藝術院校在昆設點報名及考試時間:
1. 報名時間:2015 年2 月25 日至3 月3 日
2. 考試時間:2015 年2 月27 日至3 月5 日
三、統考類各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一)音樂學(師范類)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總分300 分)
1. 音樂基礎筆試——聽音記譜 80 分,音樂基礎理論20 分,時間2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聲樂演唱——自選歌曲 1 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3. 鍵盤及其它樂器演奏——自選曲目 1 首,要求演奏完整,時間4 分鐘以內,以滿分100分計入總分。
(二)美術學(師范類)、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藝術設計)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成績共用,考生可根據考試成績選報各相關專業志愿,總分300
分)。
1. 素描——造型準確,光影表現,限用鉛筆(3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3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3. 速寫——構思新穎,構圖完整,造型準確。任選鉛筆、碳筆、鋼筆、圓珠筆等工具表現(0.5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四、非統考類各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一)音樂表演(演唱)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總分300 分)
1. 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30 分,考試時間為2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專業主科面試——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時間 4 分鐘以內,以滿分200 分計入總分。
(二)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總分300 分)
本專業方向含二胡、古箏、琵琶、揚琴、竹笛、民族打擊樂、笙、嗩吶。
1. 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30 分,考試時間為2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專業主科面試——①演奏練習曲;②自選樂曲一首;③視奏。演奏大型樂曲的考生請選擇最有代表性的片段進行演奏,考試時間8 分鐘以內,以滿分200 分計入總分。
(三)音樂表演(鍵盤演奏)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總分300 分)
1. 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30 分,考試時間為2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專業主科面試——
鋼琴考試要求:①車爾尼740 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與賦格],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一首;②音階、琶音、和弦[任選一首三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同、反向四個八度];③視奏。
手風琴、巴楊琴考試要求:①練習曲[車爾尼299 以上或相等程度練習曲一首]、復調作品[巴赫二部創意曲或相等程度復調作品一首]、樂曲[外國或中國作品一首];②音階、琶音[C、F、G 大調;a、d、e 和聲小調、C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A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③視奏。
考試時間8 分鐘以內,以滿分200 分計入總分。
(四)音樂表演(管弦打擊樂演奏)本科(實行一次性考試,總分300 分)
本專業方向含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管、圓號、小號、長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擊樂。
1. 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30 分,考試時間為2 小時,以滿分100 分計入總分。
2. 專業主科面試——
西洋打擊樂考試要求:①西洋打擊樂專業用小軍鼓與馬林巴各演奏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自選];②視奏。
管樂、弦樂考試要求:①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自選];②視奏。
注:所有專業演奏樂曲的考生請選擇最有代表性的片段進行演奏考試,時間8 分鐘以內,以滿分200 分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