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2)
2015-01-06 11:51:54西安交通大學
三、監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預錄取結果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預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示。
3.我校將預錄取名單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
4.各中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學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
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者的預錄取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保送生推薦資格。
四、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五、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及注意事項:
1.所有申請者均須在生源地參加高考報名。
2.所有中學推薦的外語類保送生均須在學生就讀中學公示一周。
3.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外語類保送生進校后不得轉入其他類專業就讀。
4.進校后可輔修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會計學、法學、工商管理等專業,申請第二學位。
通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收信人:楊老師李老師
郵政編碼:710049
聯系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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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