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高考加分就該有“斷腕之勇”
2014-12-22 10:12:01新華網
12月17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門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體育特長生等5大高考加分項目!兑庖姟愤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
教育部等部門此次清理、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力度大、亮點多、要求嚴,值得點贊。這是對多年來社會呼吁的誠懇回應,體現了有關部門重塑高考公信力、維護教育公平的誠意和決心。
高考加分政策本是為了糾正應試教育之偏,以期結出素質教育之果,也是為了追求一種更高層次的公平,即高考分數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綜合素質或特長,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彌補。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實踐證明,高考加分的效果與初衷南轅北轍。
概括起來,高考加分有“三宗罪”:一是導致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錢權交易,各種丑聞層出不窮;二是高考加分反而強化了應試教育——當培養學生的特長和興趣只是為了獲得高考加分,它就會異化為更加瘋狂的應試教育,增加學生和學校的負擔;三是高考加分對農村學生尤其貧困地區學生不公平,致使城鄉教育鴻溝越拉越大,高校中農村生源比例畸低。
高考加分涉及各種利益糾葛,清理、規范并非易事,需要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讓人欣慰的是,這次教育部等部門沒有拖泥帶水,而是大刀闊斧、快刀斬亂麻,甚至不惜“一刀切”。
在全國性加分項目上,除保留烈士子女、退役軍人、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或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的高考加分之外,其他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對于容易弄虛作假的少數民族考生身份,規定只有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才能獲得高考加分;在地方性加分項目上,不僅取消了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而且規定其他加分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所屬高校在本省招生”,大大降低了加分的價值。
可以看出,這次對高考加分的清理,是比較干凈徹底的。只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就很難有生存空間。而嚴格執行的關鍵在于兩點:一是加強信息公開,提高高考加分的透明度,接受民眾和輿論的監督;二是加強責任追究,對違規者決不姑息遷就,讓弄虛作假的成本遠高于收益。
需要強調的是,清理、規范高考加分,決不是否定素質教育,更不是否定特長生的價值。正如《意見》所規定的,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高校自主招生優先錄取的條件,具有體育特長的考生可報考高校的運動隊,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可被高校破格錄取……清理、規范高考加分,意在維護高考公平,而素質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才能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