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相關人員就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答記者問
2014-12-17 15:16:15教育部
2014年9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2014年底出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為貫徹落實《實施意見》,近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就此接受了記者采訪。
1.請簡要介紹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背景。
答:高考加分項目分為全國性和地方性兩大類。加分政策設立以來,在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高校選拔人才提供多元評價信息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些年來,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出現了地方性加分項目過多、分值過大、資格造假等問題。2010年,教育部會同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調整加分項目,規范加分程序,并于2014年開始全面實施,加分政策調整和規范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為貫徹落實《實施意見》有關要求,教育部成立了由部領導和考指委專家組組成的雙組長制起草小組,對31個省(區、市)高考加分情況進行了全面系統摸底調研,充分吸納教育行政部門、高校以及媒體、網民、考生和家長的意見建議。文稿形成后,教育部征求了中央有關部門、31個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及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的意見。經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后,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