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各類成人高考高中起點升本、專科招生簡章
2014-10-30 16:57:29云南招考頻道
云南省2014年各類成人高等學校高中起點升本、專科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學校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開放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并選用脫產、業余或函授形式進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
(二)招生計劃
今年將全面實行成人高校招生報名辦法和分省招生計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完善以辦學條件為基礎,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計劃編制體系。符合 招生條件的成人高校按規定先編制分省招生專業目錄(包括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招生范圍、外語語種、函授站、授課地點、收費標準等內容),云南省招 生考試院組織考生根據招生學校的專業目錄進行報名和填報志愿;教育部參照各省的報名情況確定各省和有關中央部門所屬成人高校的年度招生規模,省級教育行政 部門和有關中央部門根據教育部確定的招生規模,參照各校生源情況,組織所屬成人高校編制分省專業招生計劃。待正式納入國家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事業計劃 后方可招生錄取。凡未列入2014年國家成人高等教育事業計劃的學校,不得招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自行招生的院校,國家不承認其頒發的學歷文憑。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業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中起點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5、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本科和專科層次醫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憑所在縣(市、區)衛生局出具認證的書面證明和持相應的專業證書到縣(市、區)招考機構履行報名手續。
6、根據教育部的規定,第二專業專科學歷教育須參加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不再免試入學。
7、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云南省公安機關核發的《外國人永久居住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點報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經教育而堅持不改者;
2、凡畢業后能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的在校生(符合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的應屆生除外);
3、觸犯刑律而受到處罰的服刑者。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1、云南省2014年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
2、報名的基本流程為:第一步,在規定的時間內,考生自行上網(http://www.ynzs.cn)進入“云南招考頻道”,點擊“進入工作 網”注冊,用戶類型選“成人高考考生”。考生需如實填寫自己的報名信息;二代身份證是報考信息必填內容,無身份證者不予報名(軍人須有軍人身份的有效證 件),身份證號碼出錯,教育部不予電子注冊;第二步,考生根據網頁上發布的公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確認,考生通過現場確認后即為報名成功。
3、考生在選擇確認點后,只能到所選擇的確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填報報考院校志愿,并到由確認點所屬州、市、縣(區)招考機構安排的考點及考場參加考試。
4、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以前,均可無限制地登陸網站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確認時只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5、考生所在地網報確有困難的考生,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地招考機構現場網報及確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雙休日照常進行)9月1日開始網上填報個人基本信息,9月9日開始現場確認。在此期間內,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的考生和集體報名單位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
(三)報名手續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到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考生必須本人在報名點確認有關信息及電子照像,所有信息均須由報考者本人認真核對自己填寫的各項信息內容,核對準確無誤后在《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簽字確認。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附有《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報考的有關規定,以及考試違紀作弊處理的有關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一旦報考中有弄虛作假的行為,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行為將被如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并 進行相應處罰。考生認真了解有關規定后,須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當年無招生計劃的辦學單位一律不得辦理確認手續。
(四)報名費
考生報名時,報考高中起點升本、專科,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考生報考時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交驗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證明各一份。符合照顧條件的少數民族和年滿25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考生,須交驗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必須交驗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照顧條件的,將其證書復印件和證明粘貼在 《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背面的位置。
(六)照顧手續一律不予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