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2014-10-24 17:23:22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成立于1941年,是教育部直屬、“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首批國家“211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是目前我國高等院校 中歷史悠久、教授語種最多、辦學層次齊全的外國語大學。學校憑借鮮明的外語專業優勢、雄厚的教學科研實力,招收和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為保證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 教育法》和北京市成人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與繼續教育學院(下稱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 我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設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成人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和遺留問題。
第二條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外國語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監察處的監督?忌缬袉栴},可向紀監部門申訴。
第二章 招生條件
第三條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成人招生辦公室2014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請考生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辦公室網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第四條 我院所有專業面向北京市社會招生。
第五條 報考?破瘘c升本科(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經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 的人員,其中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具有英語專業?飘厴I水平或相當于大學英語專業四級水平;報考日語專業的考生,需具有日語?飘厴I水平或相當于日語能 力考試N3水平。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上級各主管部門頒布的規定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七條 錄取時,根據北京市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將總分達到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和外語單科相關專業成績符合我院規定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報考專業、統考總分、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第八條 錄取時,如果第一志愿未能錄取且我院其它專業生源不足,對于服從調劑的考生,我院將根據相關分數考慮調劑錄取到其它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第九條 錄取時,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按規定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每個專業開班人數不少于30人。本校不足開班人數(30人)的專業可予以取消,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備案,不參加校內調劑的考生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調劑錄取。
第十條 照顧政策:
1、符合國家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
2、享受免試入學政策的考生(全國勞動模范、優秀運動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等),將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辦 理。
第十一條 我院根據外語專業的特點,要求報考的考生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外語學習。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我院將對已錄取新生憑準考證(或報名復核單)進行復查(請考生務必保留好準考證或報名復核單)。專升本新生在報到注冊時除需出具經教育部審定 核準的大學?苹蛞陨袭厴I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登陸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xlcx獲取)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對不能通過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 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上報相關部門備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學生學完《教學大綱》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成績和思想品德合格者,學校發給國家 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三條 學習形式、專業、學習時間與授課地點:各專業學習形式均為業余,學制為三年;授課地點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校內;授課時間為每周三次:周一至周五2個晚上,周 六或周日一天;每周12-14學時;招生層次和專業:高中起點?朴杏⒄Z專業,專升本科有英語、日語兩個專業;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將視報名人數以及教育 部、北京市成招辦審批的計劃,根據學校具體情況執行。
第十四條 根據《京價(收)字[1999]第303號》文件規定,2014年收費標準:業余學制:專科學費2320元/年/人,專升本學費2610元/年/人。屆時如有變動,按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我院2014年各專業招生名額均投放北京地區,學生走讀,食宿自理。
第十五條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9號。
郵政編碼:100089。
咨詢電話:010-88817858。
監督舉報電話:010-88816216。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址:http://www.bfsu.edu.cn→招生就業→繼續教育。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址:http://www.bfsu.edu.cn→主頁右下方點擊鏈接“成人高等教育”。
北京外國語大學“成人高等教育”網址:http://ce.bfsu.edu.cn。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與繼續教育學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與學籍管理網址:http://blog.sina.com.cn/u/2909095331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與繼續教育學院院務委員會通過后頒布實施。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與繼續教育學院院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