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15年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2014-10-24 15:24:58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屬普通高級中學,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4〕10號)精神,現將2015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頒布實施的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
3.身體健康(執行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和全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5.具有福建省戶籍,或外省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或在中國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定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生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過普通高考(含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高校單獨組織考試、高職招考等)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申請參加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應于2014年10月28日-31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高職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二)現場確認
1.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申請在本區域內參加考試的考生指定報名現場確認點。已辦理網上預報名的考生應于2014年11月1日-4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報名材料為:本人有效戶籍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規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下同)。其中,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由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3.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對考生基本信息的準確性進行校驗。考生應認真核對確認點打印的報名表內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后親自簽名進行確認。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按照閩價費〔2013〕488號文件規定,繳交報名考試費105元/生。
5.符合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詳見閩教考〔2014〕10號文件)的考生須進行資格申報,經審核、公示通過后,方可享受相關照顧政策。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報考類別、考試科目及考試安排
(一)報考類別
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按報考對象不同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中職生考試)兩大類。面向高中生考試的報考和錄取均不分文理等科類;面向中職生考試分為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考生報考時只能選報其中一個類別,在錄取時按照相應類別錄取。
(二)考試科目
1.面向高中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滿分為150分,總分為6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2.面向中職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等4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00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理論知識約200分、操作技能知識約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生須按報考類別參加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報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須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12月份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其中報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考試;考試的內容、形式和要求與普通高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相同;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高職招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基礎知識成績。
3.報考本科院校的中職生在錄取前還須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擬集中在福州、廈門兩地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
4.考生可登錄省考試院網站“綜合信息-考綱試卷”欄目,下載查閱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各科目(不含中職生報考本科的職業技能測試及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基礎知識)的考試大綱。
(三)考試安排
1.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定于2015年1月17日-18日舉行(具體詳見附件)。考生準考證號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方式生成,準考證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打印。考生須于2015年1月13日-15日到原報名確認點領取本人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參加熟悉考場和考試。
2.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考場原則上設在設區市或縣(市、區)政府所在地的標準化考點內,具體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實際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3.考試成績將于2015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福建省考試院網站“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查詢本人成績。2015年3月開始組織考生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和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4.已被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未被錄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上旬,申請普通高考補報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已于2014年底前結束,普通高中學生只能補報文史類和理工類;中職學生只能補報文史類、理工類,文科藝術類和理科藝術類中的音樂類和美術類(補報音樂類的須取得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補報美術類的須取得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