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規定(2)
2014-10-24 14:23:00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
二、考試與評卷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均按教育部《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的要求命題,藏語文科目試卷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考生必須嚴格按要求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0.5mm黑色簽字筆作答。
1.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考試按文史類、理工類分別設置統考科目。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數學(文科)或數學(理科)、英語。每門科目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各科類考試科目如下:
(1)文史類: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數學(文科)、英語。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試專業基礎課歷史、地理綜合科目(簡稱史地)。
(2)理工類: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數學(理科)、英語。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試專業基礎課物理、化學綜合科目(簡稱理化)。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的考生(藏醫學專業除外)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考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考語文試卷的考生,語文成績100% 計入總分;考漢語文+藏語文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且漢語文成績和藏語文成績各按50%計入總分。藏醫學專業考試科目為漢語文、英語、藏語文、數學 (理),漢語文成績和藏語文成績各按100%計入總分,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各科類總分具體計算如下:
高中起點升本科總分=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50%+數學+英語+史地(理化)
高中起點升專科總分=語文或(漢語文+藏語文)×50%+數學+英語
藏醫學專業(專科)總分=漢語文+藏語文+英語
報考高中起點升專科藏醫學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起點升專科理工類的其他專業,但在錄取專科理工類其他專業時總分按(漢語文+藏語文)×50%+數學+英語計算。沒有報專科理工類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2.專科起點升本科統考科目均為三門,即兩門公共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每門科目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各招生科類考試科目如下:
(1)文史中醫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3)經管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4)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5)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6)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7)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專科起點升本科總分=政治+英語+專業基礎課
上述各科目實行全國統考。除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考試外,招生院校可根據專業要求確定是否加試專業課。專業加試的科目、時間由招生院校確定,并負責命題閱卷等工作,招生院校須于11月15日前將加試合格考生名單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凡委托培養和系統招生的院校及專業,只允許委托單位或該系統的考生報考,其他考生報考一律不予錄取。錄取時不能跨科類錄取。
(二)考試組織
1.考試工作由各考區組織實施。考點必須設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各考區必須強化考務管理,加強對監考人員和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規范操作程序,嚴肅考風考紀,認真組織考試。
2.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因特殊原因需在非戶口所在地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持相關資料到工作或學習地招生辦確認。凡參加我區錄取的考生必須在我區所設的考點參加考試,在其他省(市、區)參加考試的成績一律不予認可。
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和有關考務規定,做到誠信報考、誠信應考,并按規定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按題目要求必須出現兩種文字的除外),否則不予評卷。因不按考務規定和要求答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5.評卷、統分工作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通過西藏教育考試院網、西藏成考網上報名系統、西藏電信聲訊臺發布,考生可以在考 試后通過登錄www.xzzsks.com.cn、219.151.33.13:8080或撥打96833513查詢考試成績。
6.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可以到地市招生辦申領《2014年西藏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后,遞交 到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地市招生辦受理考生申請后,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報自治區教育廳紀檢監察室。復查只查分不查卷,僅限于漏評、誤評及 小題分匯總,如實出具成績復查證明。
7.考試科目時間安排見附件1。
(三)評卷工作
2014年西藏自治區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采取雙評機制,具體工作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