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貴州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014-10-24 14:06:15貴州教育考試院
貴州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 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招生類型分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 和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和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 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 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 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二、分省(區、市)招生計劃
(一)成人高校生源計劃編制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各成人高校編制在各地招生專業目錄(包括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招生范圍、外語語 種、函授站、授課地點、收費標準等內容);第二階段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廳(局)根據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規模,組織所屬成 人高校編制各專業在各地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數不超過本校在生源地報名人數的85%。
(二)成人高校生源計劃實行網上編制和管理,生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分送、調整等工作統一使用教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區、市)計劃網上 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須使用“系統”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各省級教育行 政部門、招考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廳(局)在網上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門及所屬成人高校的帳戶和密碼,通過“系統”網 上審核、調整、打印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計劃。部屬各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確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規模編制招生分省計劃。
(三)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計劃編制過程中要立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眼優化教育結構和提高教育質量,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業余學習為主的特點,盡可能減小全日制脫產學習的在校生規模。
(四)成人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經按規定履行過函授站登記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的省(區、市)招生。
(五)各成人高校應在“系統”中提供的專業范圍內設置招生專業。
(六)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安排函授招生計劃須經教育部核準備案。
(七)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也不得擅自拒絕公布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
三、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所在省(區、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三)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