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各類成人高考高中起點升本、專科招生簡章(2)
2014-10-23 15:28:14云南招考頻道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1、高中起點升本科:
理工類(含體育、藝術、外語)考語文、數學(理工類)、英語、理化(物理、化學綜合)四科(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英語考試成績將單獨劃線)。文史類(含財經、政法、外語、藝術、體育)考語文、數學(文史類)、英語、史地(歷史、地理綜合)四科(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 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英語考試成績將單獨劃線)。
2、高中起點專科
理工類(含體育、藝術、外語)考語文、數學(理工類)、英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四科(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外語專業的英語考試成績將單獨劃線錄取)。
文史類(含財經、政法、外語、藝術、體育)考語文、數學(文史類)、英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四科(藝術類專業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外語專業的英語考試成績將單獨劃線錄取)。
中、西醫類考語文、數學(理工類)、英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四科。
以上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某些專業需加試其它科目,由學校或其主管部門決定并組織命題、考試。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人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二)命題及命題范圍
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除專科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命題外,其它科目均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報考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教育部統一命題的考試。
語文、數學、史地、理化、英語考試按教育部頒布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命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考試按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編寫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14年版)考試用書命題。所有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 鐘。
(三)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時間

考試試卷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計算機網上閱卷。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11月底請到報名確認的所在地招考機構領取成績通知 單,過時一律不予補發。若考生對其考試成績有疑惑,可在通知考試成績后半月以內(時間以省招考院發出成績通知單為準),向所在州、市招考機構申辦查詢手 續,由省招考院組織試卷查閱,并由所在州、市招考機構將查閱結果通知本人。
五、填報志愿
報考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的考生只填報一個志愿。
考生填報的志愿必須符合招生學校的招生范圍,遵循專業對口的原則。凡填報不符合招生學校及專業、招生范圍的志愿一律無效。考生填報志愿后不得更改。
考生補報志愿的時間另行通知,或12月底查閱“云南招考頻道”(www.ynzs.cn)。
六、錄取
錄取工作貫徹按需培養、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德、智、體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切實保證新生入學質量的前提下,根據我省實 際情況,本科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擬定報教育部審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專科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省招考院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 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學校或專業的招生計劃確定學校或專業的錄取分數線。體育、藝術各專業,高中起點升本、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我省 高中起點本、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史論、編導專業不低于90%。
各類成人高等學校一律不得招收試讀生、超前生、旁聽生和單科生,違者追究責任者及學校領導責任。
(一)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和組織,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 考生,由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招生學校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審批后的新生錄取名單將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考生本人, 不得由他人轉交。委托培養單位可以根據考生考試情況,向招生學校提出調整生源計劃的意見,但不參與錄取工作。
(二)照顧錄取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同時具備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文憑),本人申請,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報教育部批準,可免試進入各類成人高等學校學習:
(1)獲得國務院命名的“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 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 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級成人高校招生機構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憑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身份證和相關考核合格證,考生本人申請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和省級相關部門審核,可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1)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憑《士兵退役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后入伍的);
(2)參加“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的人員,服務期滿憑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頒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合格證書》;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憑全國或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并獲金、銀、銅獎之一;
(4)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教師,憑《云南省特崗教師轉聘為在編教師審批表》;
(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人員,任期完成,憑省級部門頒發的《合格證》。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增加30分投檔),由招生學校審查錄取。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20分。
(1)獲得地級以上(含地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戶口在云南省的邊疆及執行邊疆政策縣的少數民族考生。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