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8 11:07:40山西大同大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總則
1、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大同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2、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3、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概況
1、學校代碼:10120
2、學校名稱:山西大同大學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性質:公辦
5、辦學層次:本科
6、辦學形式:全日制
三、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1、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辦學地點等相關信息以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錄取規則
1、根據我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非平行志愿的省(區、市)以志愿優先,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然后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
3、外語語種:俄語專業為英語或俄語,日語專業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均為英語。
4、男女生比例:采礦工程、安全工程、煤礦開采技術等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5、專業安排辦法:以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分配(即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和總分依次安排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在分配專業時參考相關的單科成績,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不愿調配的考生予以退檔。
6、根據專業特點對與該專業有密切關系的單科成績要有適當的要求。
7、美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達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音樂類專業在文化課達線后按專業成績分行當排隊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測試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8、藝術類專業在山東、江西、陜西等省的考生采用我校校考專業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山西省考生采用省統考專業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五、證書頒發
學生畢業統一頒發山西大同大學畢業證書,其中分校畢業生在畢業證上體現分校名稱,即“大同師范分校”的字樣。
六、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分年度收取,如有變動,則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標準執行。
2、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參與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3、學校設有獎學金,同時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七、學校地址
山西大同大學現有15個教學學院,煤炭工程學院在新平旺校區,其它學院均在興云街校區(主校區)。另有大同師范分校。
興云街校區:山西省大同市興云街,郵編:037009
新平旺校區:山西省大同市礦區平泉路52號,郵編:037003
大同師范分校:大同市城區平旺電廠路,郵編:037039
八、咨詢方式
1、校本部
部門:山西大同大學招就處電話:0352-7158816
網址:http://zsjyc.sxdtdx.edu.cn
2、大同師范分校
電話:0352-2504407;18735207007
電子郵箱:dtsfzb@163.com
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調整相應的錄取辦法,并另行公布。
十、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