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理工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8 09:35:41東華理工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招生工作管理,規范招生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概況
1、學校全稱:東華理工大學
2、學校代碼:10405(在各省招生的代碼由生源省另行編排)
3、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蘭大道418號(330013)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楓林大道892號
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56號(344000)
4、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高職)
5、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隸屬關系:江西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土資源部、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共建
7、學校簡介:學校創建于1956年,是一所具有地學和核科學特色,以理工為主,經、管、文、法、教、藝兼備的多科性大學,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基地和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人才培養基地。現有南昌、撫州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000余畝,在校生30000余人(含留學生)。畢業生就業率在江西省高校中一直排名前列。
學校擁有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1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其中1個國防緊缺學科、20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個江西省高水平學科(一級學科)、2個江西省示范性碩士點(一級學科),并具有4種專業學位類別碩士學位授予權,10個領域工程碩士、11個領域教育碩士和同等學歷人員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有68個本科專業,其中5個國家管理專業、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1個國防軍工專業、1個國防重點專業、1個國防緊缺專業、14個江西省品牌專業。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2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00余人。教師中有中國工程院雙聘院士、俄羅斯自然科學院外籍院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井岡學者”,具有博士學位300余人,博士生導師20人。同時,學校還聘請了200多位國內外兼職教授。學校由中國工程院錢七虎院士擔任名譽校長。
學校科技實力雄厚。擁有“核資源與環境”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放射性地質與勘探技術國防重點學科實驗室、國際原子能機構參比實驗室等12個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學校是國際原子能機構鈾礦地質、同位素水文學高級培訓中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東亞地區同位素水文數據庫主辦單位,多位教授受聘國際原子能機構咨詢專家。學校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2013年科研項目經費突破1.5億元。近三年來,學校發表科研論文65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及SSCI收錄1800余篇,出版專著、教材、譯著90余部。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與美國、俄羅斯、日本、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際交流和學術聯系,并互派留學人員。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招生有關重大事項。同時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學校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并通過其官方招生刊物、學校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學校可對跨省計劃內的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綜合考慮考生各方面素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地選拔學生。
第七條 學校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我校英語專業(本科)的考生,原則上需通過英語口試,男女比例不限。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第八條 學校錄取遵循以下原則:
1、投檔原則:志愿優先,以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次進檔(傳統順序志愿即填報學校一志愿)的考生,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時考慮錄取后續投檔的考生;在招生錄取時,其投檔比例為100%~120%。
2、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參考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根據相關政策,對進檔考生錄取專業時,江蘇省為“先分數后等級”,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清”原則。
3、藝術類校考省份考生錄取辦法: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生源不足時,其專業成績可參考生源省聯考成績。非設點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4、體育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的優惠政策。
第十條 錄取結果及時在我校網上(www.ecit.edu.cn)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五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十一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和財政廳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普通類3565-4255元/年,軟件學院專業10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3500元/年,藝術類9200元/年;高職(專科)5000元/年;住宿費800-1000元/人·年。如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獎學金設置及助學措施
1、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頒發獎學金。特等獎2200元/年、一等獎16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600元/年、優秀特困生獎學金1000元/年。獎學金比例占學生人數的34%。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檔4000元/年、二檔3000元/年、三檔2000元/年。另設多項校友獎學金、專業優秀獎學金等。
2、對貧困學生的資助措施。減免學費:每學年對特困生按一定比例減免學費;發放困難補助:每學年對貧困學生發放一次性困難補助;發放優秀特困生獎學金:每學年對因貧困而品學兼優的學生發放優秀特困生獎學金;勤工助學:我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基金,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生解決生活困難。
3、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到學校報到前(具體時間咨詢當地教育局)帶“入學通知書”和“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市(縣級市)、區、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新生帶銀行貸款受理證明(國開行)、確認函(江西農信社)到學校報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錄取的考生,由學校招生辦按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相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14年本科、高職(專科)層次招生。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聲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聯系地址與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eci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蘭大道418號(330013)
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楓林大道892號(330013)
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56號(344000)
聯系單位:東華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791-83897952/80050794-8258326/329
傳真:0791-838980050794--8256455
E-mail:dhlg_1956@126.com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