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醫藥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7 13:47:41福建中醫藥大學
一、學校概況:
福建中醫藥大學創建于1958年,是我國創辦較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是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有權推薦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有權授予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2002年和2007年,學校先后兩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的成績。2010年12月,學校順利通過了教育部專家組對我校的中醫學專業試點認證。校園環境優美、文化濃郁,被授予“全國中醫藥文化建設先進單位”和“全國綠化模范單位”榮譽稱號,并已連續六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學校”榮譽稱號。
二、學校代碼:10393。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中醫藥大學。
六、學校校址:
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上街華佗路1號,郵編:350122;
屏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號,郵編:350003。
七、外語語種要求: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八、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錄取規則:
1.我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
2.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參考綜合素質結合考分錄取,考分按照授予醫學、理學、工學學位的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語文”、“外語”成績高者;授予管理學學位的專業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數學”、“外語”成績高者。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4.未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校優先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參考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學校將根據本校各專業錄取情況,酌情調整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5.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十、教育部備案專業:應用心理學(071102)、制藥工程(081302)、生物醫學工程(082601)、食品科學與工程(082701)、臨床醫學(100201K)、七年制中醫學(100501K)、中醫學(100501K)、針灸推拿學(100502K)、中西醫臨床醫學(100601K)、藥學(100701)、藥物制劑(100702)、海洋藥學(100707T)、中藥學(100801)、醫學檢驗技術(101001)、醫學實驗技術(101002)、醫學影像技術(101003)、康復治療學(101005)、護理學(101101)、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市場營銷(120202)、公共事業管理(120401)。
十一、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福建中醫藥大學2014年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1.七年制中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臨床醫學等4個醫學類專業實行大類招生,新生錄取后按重點培養領域分班。七年制中醫學專業分成七年制中醫班、七年制中醫骨傷班、七年制針灸推拿班;中醫學專業分成中醫班、中醫骨傷班;針灸推拿學專業分成針灸推拿班、中醫美容班;臨床醫學專業分成臨床醫學班、骨外科班、康復醫學班。
分班原則為不限定教學班人數,依據學生意愿分班。學校將重點培養領域介紹手冊、《分班征求志愿書》等相關材料,與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同寄遞予考生,新生于入學報到兩周前登陸我校新生報到網站填報志愿或將《分班征求志愿書》寄回相應學院。新生入學時直接到教學班所在學院報到,學習與日常管理劃入各學院。具體文件可查閱《福建中醫藥大學大類招生專業分班辦法(試行)》。
2.從七年制中醫學班中遴選30人左右組成教改試點班(修園班)。
十二、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七年制中醫學 |
7 |
6200 |
臨床醫學 |
5 |
6200 |
中醫學 |
5 |
6200 |
康復治療學(物理治療方向) |
4 |
6200 |
針灸推拿學 |
5 |
6200 |
康復治療學(作業治療方向) |
4 |
6200 |
醫學實驗技術(美容技術方向) |
4 |
6200 |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管理方向) |
4 |
5000 |
中藥學 |
4 |
5800 |
公共事業管理(醫事法律方向) |
4 |
5000 |
藥學 |
4 |
620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學信息方向) |
4 |
5000 |
藥物制劑 |
4 |
5800 |
護理學 |
4 |
5800 |
市場營銷(藥品營銷方向) |
4 |
5000 |
醫學影像技術(閩臺合作項目) |
4 |
18000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5 |
6200 |
食品科學與工程(閩臺合作項目) |
4 |
15000 |
以上學費標準已經福建省物價局批準。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第三年到臺灣合作高校學習,學費標準按臺灣合作高校當年學費標準繳交。
十三、資助體系:
我校建立了以獎學金、減免學費、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等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我校每年將本科學生所繳納學費總額的20%用于獎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學生困難補助等工作。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每年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3.入學獎學金:有志于獻身中醫藥事業且第一志愿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其中福建省考生評選13名(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外省考生投檔線超本一線的每個省評選1名,獎勵金額為每生3000元。
4.學年獎學金:特等獎學金每生3000元、一等獎學金每生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600元。閩臺合作項目專業特等獎學金每生6000元、一等獎學金每生3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2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1200元。
5.單項獎:對在學習、科研、體育、文藝等社會實踐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給予單項獎勵每生200元(閩臺合作項目專業500元)。
(二)減免學費
減免學費總額為學費總額的5%。
實施對象:部分家庭特別困難,經努力又無力解決學費的學生。
實施方法:孤兒學費全免,其余減繳學費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檔。
(三)勤工助學
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參加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獲得生活補助。
(四)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學校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數5%的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給予每生400元/月、15%的經濟困難學生給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補助(每年按10月發放)。
2.臨時困難補助:對出現突發性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補助。補助金額分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六檔。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返鄉交通費補助,享受的額度為班級人數的10%,每人每學期200元。
(五)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對被錄取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上述“獎、減、助、補”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學費繳納工作。
(六)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學地商業銀行最高可申請到6000元助學貸款。
(七)社會資助
社會資助由社會各界、學校和愛心人士捐資設立,學校目前擁有9支社會資助基金用于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其資金來源為廣大教職工(含附屬單位職工)捐獻的校愛心助學基金以及熱心校友、社會團體捐助的助學基金。
(八)醫療保險
學生參加福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十四、對錄取結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告知本人。
2.依據福建省高招辦要求公布錄取結果。
十五、新生報到相關規定:
1.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2.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十六、錄取期間的監督措施和申述辦法:
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文件執行,詳見《福建中醫藥大學2014年招生工作條文》。
十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2286125022861276(每年6-8月正常上班時間開通)
監督電話:(0591)22861127
網站地址:http://zsb.fjtcm.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
電子郵件:zb@fjtcm.edu.cn
福建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