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7 09:40:19吉林建筑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建筑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開發區新城大街5088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建筑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建筑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交通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程力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城市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測繪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城鄉規劃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道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建筑學(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橋梁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茖I:
動漫設計與制作(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市場營銷(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的土木工程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我校建筑學、城鄉規劃、環境設計、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和風景園林專業,色盲、色弱者限報。其他專業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院校志愿: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他志愿線上考生。
2、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專業志愿: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清”的原則進行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服從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4、對于享受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成績提檔;專業錄取時,若成績相同則高考實際分數高者優先。
5、考生志愿和總分相同時,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的和其他文史類專業的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他理工類專業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錄取到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繪畫基礎,入校后須加試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將轉入其他專業。
7、藝術類考生還需遵循以下兩點:
(1).黑龍江、山東、江蘇、河北、安徽、山西、遼寧七省市藝術類考生須持有我校藝術?己细褡C方可報考我校的藝術類專業;吉林、湖北、湖南、河南、浙江、甘肅、江西、陜西、內蒙古等。▍^)的藝術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辦組織的藝術統考,并獲得統考合格證方可報考我校的藝術類專業。
(2)、報考我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總分(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多名考生總分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
8、我校在吉林、遼寧、內蒙古、新疆四省(區)招收理工類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重新分專業。
9、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及填報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選測科目等級為2B以上,一門選測科目為歷史或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限;必測科目等級4C以上;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10、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建筑學、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11、個別省級招生辦制定的錄取原則與本章程相矛盾,以該省級招生辦制定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j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新城大街5088號
聯系電話:0431-8456606384566064
聯系人:王春來、劉佳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