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科大學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蘇省以外考生)
2014-05-20 09:53:47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代碼:10312(國標代碼)1112(江蘇)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性質:江蘇省屬重點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五臺校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政編碼:210029
江寧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天元東路818號郵政編碼:21116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以下簡稱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我校創辦于1934年,時名江蘇省立醫政學院,是國內較早開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學府之一,1981年被批準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創辦80年來,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醫療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是一所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水平上乘的集醫、理、文、管、工為一體的江蘇省重點高校。
第五條 我校設有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醫政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四臨床醫學院、鼓樓臨床醫學院、青島臨床醫學院、上海十院臨床醫學院、連云港臨床醫學院、無錫臨床醫學院和金陵臨床醫學院等19個學院和1個獨立學院——康達學院。擁有23所附屬醫院和50余所教學醫院。
第六條 學校設有兩個校區(五臺校區和江寧校區)。五臺校區位于南京市鼓樓區五臺山南麓,占地120畝,是臨床教學和研究中心。江寧校區位于南京市江寧區大學城,占地面積1300畝,是教學和科研中心。學校圖書館有紙質文獻85萬余冊、電子文獻78萬余種、中外文期刊6000余種,是江蘇省醫學圖書中心館和高校文獻保障系統醫學文獻中心。學校主辦有11種學術期刊。
第七條 我校擁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2個江蘇省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建設點,4個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3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現有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為國家級“本科教學工程”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和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有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3個國家級教學團隊。建有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試驗區,9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1個省級實踐教育中心、19個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建高校教學實驗室。已建成5門國家級精品課程、2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4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2門國家級視頻公開課、13門省級精品課程。學校現有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部級重點實驗室、1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承擔了多項國家“863”、“973”項目,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不斷實現新突破,發表的SCI論文數量及論文影響因子迅猛增長。2013年,我校獲得233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再創歷史新高。學校在心血管疾病的基礎與臨床、生殖醫學、再生醫學、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腫瘤學、神經科學、新藥研發等領域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第八條 近幾年來,我校畢業生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通過率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9年保持在95%以上。在2010年舉辦的“第一屆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中,我校榮獲冠軍稱號。學校先后被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新聞出版總署聯合授予“全民閱讀活動先進單位”,江蘇省委及有關部委廳局授予“江蘇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集體”、“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文明學校”、“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九條 我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杜絕不正之風。
第十一條 我校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招生咨詢網(http://zs.njmu.edu.cn)或校園網(http://www.njmu.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準,2014年我校面向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四川、新疆、西藏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73人,詳細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并計入總分。
第十五條 我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我校根據“專業級差”原則錄取考生,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 我校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七年制部分新生第一學年在南京師范大學就讀。
第十八條 我校建立了以“獎、貸、助、補、勤、免”為一體的完善的獎助學保障體系,確保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目前共設有各類獎助學金近40項,學生獲獎助學金人次超過60%。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為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20000元/生,具體實施細則按照《南京醫科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準及項目。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學生進入碩士培養階段后,享受碩士研究生待遇。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南京醫科大學頒發本科(或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學士(或碩士)學位。七年制優秀學生,經選拔可直接升入博士研究生培養階段學習。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njmu.edu.cn
2.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3443、86862670、86862667
3.通信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郵編:210029
4.E-mail:zj@njmu.edu.cn
第二十二條 康達學院是我校設置的獨立學院,其招生簡章單獨制定,詳見《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14年招生簡章》。康達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518-80689552。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