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2014年招生簡章
2014-05-07 14:29:35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第二軍醫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第二軍醫大學招收地方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工作。
第三條 第二軍醫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第二軍醫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第二軍醫大學招生工作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總部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及相應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常設在學校政治部干部處。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在各省軍區(警備區、衛戍區,下同)的統一協調下,參與政審、面試和體檢工作。
第三章 報考條件
第七條 基本條件。招生對象為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以下,未婚,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八條 政治條件。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愿從事國防衛生事業。
第九條 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發[2006] 6號)有關要求。
視力:每一只眼裸眼遠視力低于4.5(0.3),矯正視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遠視力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下,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合格。其中,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且無并發癥,除艦艇、空降專業外合格。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身高:男生身長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長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男生身長可以放寬至160厘米,女生身長可以放寬至158厘米。
體重:男生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女生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合格。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標準體重(Kg)=身長(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合格。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級招生辦。
第四章 政治考核、面試和身體檢查
第十條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當地招生部門、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組織實施,調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現和家庭情況,作出考核結論。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對于考核結論有異議的,可向縣人民武裝部申請復議。
第十一條 面試。政治考核合格考生方可參加面試。面試分數線由省級高校招生辦和省軍區招生辦共同劃定,面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計劃的3-4倍。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負責通知考生參加面試,主要考察了解考生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行為反應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基本素質。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忌鷮γ嬖嚱Y果有異議的可向復議組申請復議,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
第十二條 體檢。面試合格考生方可參加體檢。體檢由各省軍區招生辦組織實施,實行主檢醫生負責制,體檢結論為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揮和指揮專業合格考生?忌鷮w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1日內向省軍區招生辦申請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論。
第十三條 考生的政審、面試和體檢結論均放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錄取依據。
第五章 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在各省招生委員會和各省軍區的統一組織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
第十五條 我校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根據各省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分男、女生)的120%以內。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志愿,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學校投檔。
第十六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考生,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為各省一本線。錄取專業之間不實行級差分,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專業調劑及學校學科專業需求確定錄取方案。
第十七條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特長并取得相應證書者、軍隊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
第六章 學員待遇、教學管理和畢業分配
第十八條 我校招收預備軍官學員。學員入學時暫不辦理參軍入伍手續,與學校簽訂《軍隊院校預備軍官學員培養協議書》。在校期間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享受合理免費醫療待遇。學校每月發給學員750元生活補助費(寒暑假二個月不發),每年按1700元標準發放軍裝。
第十九條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養目標要求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的,以及無正當理由執意要求退學或拒不入伍的,應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全部培養費用,并按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在部隊工作的,如符合入普通高校學習條件,學員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商所屬普通高校同意后,可轉入相關普通高校學習。
第二十條 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綜合素質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畢業當年6月,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入伍時間統一從入學當年9月1日起算,同時注銷戶口,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八年制學員第五學年結束時辦理入伍提干手續。畢業學員均納入軍隊院校畢業分配計劃,分配至軍隊單位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學期間可申請“李瑞麟獎學金”,確系優秀的畢業學員可評選為“全軍優等生”。
第二十二條 符合學校相關條件的畢業學員均可報考碩士研究生,錄取名額在當年畢業分配計劃中予以明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考生可通過網絡、招生簡章、電話等方式了解學校概況、專業簡介、單位介紹等信息;本科生招生網網址為:http://ao.smmu.edu.cn。上海地區考生可通過168聲訊電話進行咨詢。
第二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熱線:021-65305381,傳真:021-81870406, E-mail:ao@smmu.edu.cn。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全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 ;校址:上海市楊浦區翔殷路800號 ;郵編:200433。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第二軍醫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