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文(深圳)本科招生方案確定:兩種錄取方式
2014-05-05 11:35:40南方都市報文章作者:莊樹雄
來自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消息稱,4月30日,該校2014年本科招生方案獲國家教育部批準。2014年實行兩種錄取方式:其一為在廣東省以外省市,完全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其二為在廣東省內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方式錄取。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本科生按專業大類招生,2014年經管學科類(主修專業有:市場營銷、國際商務、經濟學)面向全國文史類和理工類考生設置招生計劃300名。學生入學后首年修讀所在專業大類下的基礎及通識課程,第二學年選定主修專業。
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14年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為考生高考成績、學校于高考后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以及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三者的加權分數。如總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5月5日中午12:30,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徐揚生校長將在廣州市執信中學美晨多媒體課教室(廣州越秀區執信南路152號)為廣東省考生及家長詳細講述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14年廣東省本科招生方案、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和報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