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是一所學科齊全、具有優良辦學傳統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首批實施“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南大學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我校成立了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和專家組成的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政策和領導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的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且滿足下列條件:
(一)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二) 高中階段具有在上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 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
(四) 高中三年前五個學期期末成績年級排名在前5﹪。
二、選拔程序
㈠ 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haosheng.csu.edu.cn/nong2014/)進行報名。
㈡ 提交申請材料。網上報名后將生成《中南大學2014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表》,請考生按以下順序用A4紙裝訂、提交申請材料一套,所有材料概不退還。材料寄出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6日(以郵戳為準,請用郵政快遞)。考生可于4月2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收到情況。
1.《中南大學2014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表》。此表作申請材料封面。
2.自我介紹(見附件)。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1000字)。
3.教師推薦信(見附件)。由申請者的班主任提供。
4.中學推薦信(見附件)。需詳實評價考生的綜合表現,并請校長簽名,同時加蓋學校公章。
5.高中三年前五個學期期末成績原始記錄(年級成績冊中學生所在頁或學生成績登記表)的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6.高中階段具有所在高中連續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證明(由學生所在中學開具)。
7. 戶口簿中戶主和學生本人信息及學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8. 學生所在中學的公示榜,須加蓋學校公章。
9. 高中階段學生的成長記錄(含寫實性材料、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等支撐材料),須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
申請材料必須齊全、完整和真實,否則申請無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個人的選拔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㈣合格資格確定。合格資格的確定原則是在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的基礎上,采取遠程考核或現場考核的方式,擇優確定。審核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的平時成績、綜合表現和發展潛質。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門、紀檢部門和專任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學生進行考核。
㈤ 公示合格名單。學校根據審核和考核結果以及招生計劃確定具有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合格資格名單于2014年5月10日前,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我校將公示無異議名單報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并同時在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中學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了解本次招生工作的具體安排,并在報名表中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
三、錄取辦法
㈠ 志愿填報
我校2014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具有合格資格的考生,須在高考第一志愿填報中南大學(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將中南大學填報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設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欄填報中南大學),并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高考志愿表復印件及高考成績通知單復印件傳真至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信息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協商有關錄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㈡ 錄取原則
1.招生計劃。2014年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為本科招生總計劃的2%,根據各省合格考生數按照相應比例制定分省招生計劃;
2.錄取辦法。按照分省招生計劃,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報考對應科類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錄取專業確定原則
⑴ 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專業見下表:
學 院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備注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四 |
文史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四 |
文史 理工 |
文理兼招 |
建筑與藝術學院 |
城鄉規劃 |
五 |
理工 |
|
公共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 |
四 |
文史 理工 |
文理兼招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 |
文史 |
|
法學院 |
法學 |
四 |
文史 |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 |
理工 |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 |
理工 |
||
統計學 |
四 |
理工 |
||
物理與電子學院 |
應用物理學 |
四 |
理工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 |
理工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 |
理工 |
||
化學化工學院 |
應用化學 |
四 |
理工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四 |
理工 |
||
制藥工程 |
四 |
理工 |
||
機電工程學院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四 |
理工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 |
理工 |
||
車輛工程 |
四 |
理工 |
||
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四 |
理工 |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四 |
理工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四 |
理工 |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材料化學 |
四 |
理工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四 |
理工 |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交通運輸 |
四 |
理工 |
|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
四 |
理工 |
||
物流工程 |
四 |
理工 |
||
冶金科學與工程學院 |
冶金工程 |
四 |
理工 |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四 |
理工 |
||
環境工程 |
四 |
理工 |
||
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四 |
理工 |
|
工程力學 |
四 |
理工 |
||
消防工程 |
四 |
理工 |
||
工程管理 |
四 |
理工 |
||
地球科學與信息物理學院 |
地理信息科學 |
四 |
理工 |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四 |
理工 |
||
測繪工程 |
四 |
理工 |
||
地質工程 |
四 |
理工 |
||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 |
理工 |
||
生物醫學工程 |
四 |
理工 |
||
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 |
采礦工程 |
四 |
理工 |
|
安全工程 |
四 |
理工 |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四 |
理工 |
||
資源加工與生物工程學院 |
礦物加工工程 |
四 |
理工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四 |
理工 |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四 |
理工 |
|
自動化 |
四 |
理工 |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 |
理工 |
||
通信工程 |
四 |
理工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 |
理工 |
||
湘雅醫學院 |
麻醉學 |
五 |
理工 |
|
精神醫學 |
五 |
理工 |
||
醫學檢驗技術 |
四 |
理工 |
||
基礎醫學院 |
法醫學 |
五 |
理工 |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四 |
文史 理工 |
文理兼招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
五 |
理工 |
|
航空航天學院 |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
四 |
理工 |
|
航空航天工程 |
四 |
理工 |
⑵ 考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志愿,可填報的專業為上表范圍內且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當年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所列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考生高考文化總分基礎上加30分、再同比當年本科一批專業錄取分數線確定錄取專業。
⑶ 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㈢ 政策說明
本招生簡章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各相關中學須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推薦工作。本招生簡章由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監督機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試監察辦公室,全面負責此次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落實此次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定。
監督電話:0731-88879252,88876771 15367844800
五、聯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校本部第二辦公樓301室)
郵 編:410083
聯系電話: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傳 真:0731-88830630
電子信箱:admis@c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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