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2014年我校在高考招生中劃撥少量計劃,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來自部分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以下簡稱“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2014年我校主要在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中的原中央蘇區、部分特別貧困少數民族地區和福建、廈大對口支援地區(詳見附件)的縣級及以下中學開展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試點工作;考生應為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在上述中學連續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2014年計劃招生100人,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我校將根據申請情況和考核結果公布各省計劃招生人數。
三、報名流程
1.中學推薦:報名采用中學推薦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學生自薦。1所中學推薦學生原則上不得超過2名。符合條件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以及所選拔出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監督,并由中學校長對所推薦學生出具推薦信(包含考生個人情況、推薦理由等)!锻扑]信》可登錄“廈門大學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xmu.edu.cn)下載(直接點擊下載)。
2.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中學組織獲得中學推薦資格的學生進行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并有意報考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的學生,于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23日登錄“廈門大學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xmu.edu.cn),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打印并填寫《廈門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申請表》。
3.寄送材料:中學按推薦順序(附上自行打印加蓋公章的推薦排序表)將申請學生材料收齊、統一寄送我辦。申請材料須于2014年4 月25 日前寄達我辦(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我辦,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寄送;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 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編:361005,電話:0592-218888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每位考生所需申請材料如下:
。1)填寫完整、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申請表》;
。2)填寫完整、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中學推薦信》;
。3)學籍證明(所在中學出具);
。4)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5)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所在中學出具);
。6)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7)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800-1000 字)。
友情提示:以上申請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每位考生的材料須單獨成冊。請將《廈門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申請表》作為申請材料封面進行裝訂,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四、材料審核
我校成立由相關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按照全面考察、寧缺毋濫的原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對在規定時間內寄達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忌捎2014 年 4 月30 日登錄“廈門大學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五、確定資格
我校將根據中學推薦、我校對考生申請材料的審核結果,確定考生的自主選拔資格,并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批。我校將根據各省入選考生人數,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公布各省計劃招生人數。
入選考生名單于2014年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并經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六、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公布的各省農村自主選拔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個人特長、我校錄取情況等安排學習專業,但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線。
2.對于實行平行志愿,將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單獨錄取的省份,獲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志愿,且專業服從調劑;對未實行平行志愿,將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考生與本一批同時錄取的省份,獲得農村專項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須填報廈門大學且專業服從調劑。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七、監督機制
1.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農村專項自主選拔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2.我校將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學生所在中學、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自主選拔擬確定資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
3.中學和申請考生須對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并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4.對獲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者有異議,可向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電話:0592-2186219。
八、附則
1.獲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參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本招生簡章僅適用于各省本一批報考我校面向全省統招普通類專業的高考考生。
3.獲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廈門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為準。
4.申請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頁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九、本招生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網址:http://zs.xmu.edu.cn ;E-mail: zs@xm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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