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4年藝術類招生簡章(上海市)(2)
2013-12-09 17:14:30上海大學
七、錄取原則
1.按市教育考試院錄取規定,學校根據各專業的不同要求劃定各專業的文化成績(總分及單科成績)、藝術類專業成績報考資格線。具體如下: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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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績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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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單科成績
(單科最低分數線根據當年上線考生實際情況可能會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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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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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國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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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上海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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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不低于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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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的美術類統考專業報考資格線,將于2014年5月在《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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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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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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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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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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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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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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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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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上海市劃定的第二批本科錄取資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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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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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編導類統考成績達到市統考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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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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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上海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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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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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音樂類統考成績達到市統考合格線;
2.我校校考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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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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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語:不低于90分
2.語文:不低于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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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考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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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達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次序,按照各專業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錄取時,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在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個專業志愿)。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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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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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國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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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成分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錄取;
合成分計算公式: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分(素描+色彩+速寫)×(文化成績滿分÷專業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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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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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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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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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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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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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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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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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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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以第一志愿報考該專業,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及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的報考要求,文化成績達到本市第二批本科錄取資格線,按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錄取。
2.凡以第一志愿報考該專業,文化成績達到本市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報考要求,美術類統考成績在全市排名前200名的考生,按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1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錄取。
3.扣除第1、2條直接錄取的計劃數后,剩余的計劃數,我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次序,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錄取 。
合成分計算公式: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分(素描+色彩+速寫)×(文化成績滿分÷專業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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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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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該專業投檔考生的文理科比例來確定文理科分計劃數。
2.按合成分從高到低排序,文理科分計劃數錄取。
合成分計算公式:(藝術常識×20% +故事創作×40% +影視劇評論寫作×40%)×(文化成績滿分÷100)×50%+文化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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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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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演唱、演奏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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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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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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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費標準
1.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2.住宿費:最高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種類
1.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2.修學期滿、達到學位授予要求者,頒發上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十、監督約束機制
上海大學2014年藝術類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畢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十一、其它須知
藝術類需校考的專業,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學校網址:www.shu.edu.cn
咨詢電話:021-66134148 (工作日8:30—4:30,節假日除外。2014年1月11日-2月13日為我校寒假假期,期間咨詢電話無人值班。2月14日起恢復正常。)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學校本部(寶山區上大路99號)的主要公交線路有:767路、185路、110路、58路、727路、地鐵七號線(上海大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