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高考不享加分照顧
2013-11-26 11:32:38山西日報
11月22日獲悉,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發出《關于規范和調整普通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自2014年起執行。通知規定,獲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的應屆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顧,實行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照顧政策。
《通知》顯示我省高考規定加分項目包括國家規定項目和省規定項目,其中,國家規定項目包括:在高中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主辦的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且為應屆畢業的學生,高考成績增加10分。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增加10分。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個項目;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加20分,在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加5分。省級優秀學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城市退役士兵考生,高考成績增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考生,高考成績增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