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24 17:06:38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3652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97號
郵政編碼:550014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貴州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進行。學院成立由院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院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當年全國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實行學院負責,省(市、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和網上遠程錄取的方法。
第十六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市、區)的規定執行,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認可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區)規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七條 學院不單獨設置藝術專業考試,專業成績以生源省統考成績為準。藝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進檔考生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體育類專業按照進檔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第十八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在符合專業要求的前提下,學院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參照進檔考生的高考總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和專業級差。
第十九條 招生專業安排:學院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和我院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已滿,同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根據分數調劑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對低分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在招生工作中,錄取報到數未達40人的專業,學院根據其專業特點,結合考生意愿調整到相關專業學習。
第二十條 報考音樂學(航空及高級綜合服務管理方向)專業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音樂學(航空及高級綜合服務管理方向)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調劑錄取音樂學專業考生。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考生利益且不浪費招生計劃,在招生錄取期間,學院將對進檔的貴州省考生進行電話確認,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報考我院的貴州省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并在錄取期間隨時留意自己的投檔信息;檔案已投至學院的,應在第一時間與學院進行有效溝通;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的,或者在電話確認時確定放棄就讀的考生,學院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五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
第二十六條 學院有獎助學金、單項獎等獎勵機制。
第二十七條 助學貸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內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97號
郵政編碼:550014
咨詢電話:0851—6771489,6770323(傳真)
電子郵箱:qsxyzjb@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gznuqsxy.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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