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9 16:57:50浙江師范大學
一、學校全稱:浙江師范大學
二、學校代碼:10345
浙江省代碼:0004
三、校址:
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文二路125號
四、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師范大學
七、錄取規則
(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20%之間。
(三)外語語種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六)專業錄取規則:
1.文、理科專業采用“專業級差”(內蒙古除外)的辦法進行專業投檔,第1、2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第2、3、4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第4、5、6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2.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
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翻譯專業不低于120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不低于110分,日語專業不低于105分;藝術、體育類專業不低于60分;
數學單科成績要求:金融學專業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3.初陽學院英語試驗班: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文科重點線37分或理科重點線52分且英語單科成績達130分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文科試驗班: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文科重點線33分且英語單科成績達120分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理科試驗班: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理科重點線43分且英語單科成績達120分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4.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文科重點線23分或理科重點線35分且符合相關專業單科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初陽學院文科、理科、英語試驗班除外),新生入學后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還可任選專業。
5.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文科重點線16分或理科重點線27分且符合相關專業單科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初陽學院文科、理科、英語試驗班及填報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含單科)的專業志愿除外)。
6.高考成績高出浙江省文科重點線10分或理科重點線18分且符合相關專業單科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六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僅限填滿六個專業志愿(初陽學院英語、文科、理科試驗班除外)且均為有效志愿的考生〕。
7.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的進檔考生,某單科成績特別優秀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以下專業者,可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英語、翻譯、對外漢語專業;語文單科成績≥125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漢語言文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對于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二、三等獎及以上的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報考我校相對應的專業,可優先錄取。
8.學校在浙江省預留少量計劃用于錄取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具體計劃數和錄取條件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9.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2500名(含)或理科二批前75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高考成績居浙江省理科二批前12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
10.藝術、體育類專業: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在省統考(編導類)專業合格的情況下,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2)音樂、美術類專業: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江蘇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非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7.5×60%
音樂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35%+校考專業分×7.5×40%+省考專業分×7.5×25%〔江蘇省的音樂表演(舞蹈)專業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績計算〕
(3)體育類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術科考試成績×7.5×50%;
非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11.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12.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會考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高、有藝術或體育特長、英語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13.“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1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14.對錄取的新生全部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新生獎學金:(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報考,排名均為重點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20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15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8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5萬元;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進檔考生,減免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進檔考生,減免大學本科第一年學費。
九、學費標準: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學年制學費標準:師范類本科專業4000元/年,非師范類本科專業440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9000元/年,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7000元/年,高職專科專業6000元/年,中外合作培養本科專業學費按照2013年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十、學校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2.聯系部門: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3.聯系電話:0579-82282245
傳真:0579-82282335
4.學校網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nu.edu.cn
十一、其他: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