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13 18:11:04寧波諾丁漢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寧波諾丁漢大學是中國教育部批準的中國第一所引進世界一流大學優質教學資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校區的中外合作大學,由英國諾丁漢大學與浙江萬里學院合作創辦。學校采用全英文教學,教材從英國諾丁漢大學引進,師資全部由英國諾丁漢大學選聘,采用英國諾丁漢大學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共享英國諾丁漢大學網絡和教學資源,所有學生均有機會參加不同類型的海外學習項目,頒發英國諾丁漢大學文憑。畢業生高質量升學就業,受到全球知名企業和頂尖學府的青睞,是一所中國最國際化的大學。
高校名稱:寧波諾丁漢大學國標碼:16301浙江省代碼:0182
高校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1)英國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英國諾丁漢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2)寧波諾丁漢大學畢業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第二條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獲準在浙江、北京、上海、陜西、海南、江蘇、四川、天津、遼寧、黑龍江、湖南、山東、山西、福建、湖北、重慶、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內蒙古、吉林、新疆、寧夏二十八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次統一招生。2013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三條為了保證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等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的情況和錄取規則。學校還設有招生委員會,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需要擬定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二章 錄取要求及規則
第五條學校確立兩種招生選拔方式,即高考選拔招生和提前單獨招生(僅限于浙江省)。高考選拔招生以文化考試作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擇優錄取。提前單獨招生的有關錄取規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本科提前單獨招生方案》為準。學校通過高考錄取和提前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具有相同的身份,他們在校期間享受相同的教學與生活待遇。本章程的錄取規則是針對高考選拔方式而制定的。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編報招生計劃要求,學校按大類招生,招生類別僅供填報志愿使用,具體招生專業以括號內專業方向/類別為準。2013年開設的專業有:工商管理類(國際商務)、工商管理類(金融財務與管理)、經濟與貿易類(國際經濟與貿易)、政治學類(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新聞傳播學類(國際傳播學)、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工程力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建筑類(建筑學)、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請以各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七條為了便于全英語教學,學校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并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不低于115分,報考英語專業的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江蘇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20分)不低于90分,報考英語專業的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2分。海南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滿分900)不低于630分。對于考前及估分填報志愿的省市,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15分,報考英語專業的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20分。
第八條對于江蘇考生:選擇歷史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文科類考生,選擇物理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理科類考生。我校理工科專業對江蘇選測科目一的要求為物理,選測科目二不限;其他專業為文理兼招類型。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不分具體科目;必測科目要求達到4C。江蘇考生的進檔后排序,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
第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無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條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如出現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況時,寧波諾丁漢大學將對分省計劃作出調整,將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額調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第十二條在各學院按文理分科招生的情況下,若所分配名額招收已滿或招收不足,寧波諾丁漢大學將會考慮在文理科計劃之間進行名額調劑,安排錄取。
第十三條具體錄取方式如下:
(1)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2)對已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執行相關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在高考總分相同的前提下,我校將按考生的英語單科分數進行排序。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根據政策考慮退檔。
(4)我校不設專業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嚴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六條學生進校后,結合教學資源、高中文理分科的區別以及學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的語言課程成績,允許部分優秀學生申請專業調整。轉專業具體政策請參看學校官方網站上的《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本科學生轉專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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