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2 17:08:05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推行“陽光工程”的決定,為了規范學校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0867;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1號;郵政編碼:530007;英文譯名:GuangxiTechnologicalCollegeofMachineryandElectricity。
第三條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全國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
第四條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廣西教育廳的有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領導、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六條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關于招生改革的調研,做好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具體事宜。
第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設在學校紀檢監察審計室,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錄取結果在學校網站公布,監督電話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目前,學校主要承擔大專層次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學習,2013年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見各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2013年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關單獨招生方面的具體事項見《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條學院2013年開展對口招生工作,有關對口招生方面的具體事項見《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對口招生簡章》。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組織、監督下進行,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二條新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學校參加專科批次的錄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放檔案到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身體等條件均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中,學院將按照“志愿優先,分數排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做法為: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對第一專業志愿錄取不到的考生,按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依次類推。
第十四條藝術類考生,在各生源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放檔案到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身體等條件均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及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文秘、國際商務、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畸形,無嚴重口吃。
(2)報考汽車類、藝術設計類、機電類、工商管理類、建筑類專業考生,要求無色盲、無色弱。
(3)報考旅游英語、應用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無殘疾、口齒清晰。
第十六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在尊重專業志愿的前提下擇優錄取。專業間關系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其所報專業志愿依次優先滿足。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1)物流管理專業,為企業訂單培養,要求男女生比例為3:1。
(2)旅游英語、應用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且必須參加英語口語測試,口語測試成績突出者優先錄取。
(3)報考國際商務專業的考生,英語科成績最好在90分以上(視當年考試難易程度調整)。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錄取學生未向學校請假,超過我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費,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收費政策,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標準收費。
(1)培養費,各專業的培養費在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2)住宿費,學生住宿為公寓式管理,根據公寓結構和條件的不同,住宿費標準為450~950元/學年??人。
(3)課本費,預收課本費400元/學年??人,按實際支出結算,多還少補。
第二十條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進一步完善“獎、貸、勤、助、免”的資助體系,學校可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開展勤工儉學,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將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通過職業資格考核的,同時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771-3279781,3279782,3244699,3243821;
傳真號碼:0771-3278454;
學校網址:http://www.gxcme.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xcme.edu.cn;
電子信箱:zb@gxcme.edu.cn;
學校地址:南寧市大學東路101號;
郵政編碼:530007。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考生的紙介質中學學籍檔案,由考生入學時自行帶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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