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2 16:58:33廣西師范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全稱是廣西師范學院,部標代碼為10603。學校有明秀、長崗和五合三個校區,明秀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明秀東路175號,郵編:530001;長崗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郵編:530023;五合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西側。
第三條廣西師范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本章程僅適用廣西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日常本科招生事務。
第六條有關招生監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編制本科招生來源計劃。2013年本科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頒布的有關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的原則。
第九條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異地網上錄取。
第十條錄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進行。
第十一條投檔辦法: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不超過我校在相關省(市、區)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二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錄滿為止。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沒有分數級差限制。
第十三條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順序,參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相應專業。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十四條特殊專業的錄取辦法:
一、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按“達到投檔條件,參照志愿,按綜合分〔綜合分=體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及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者,參照其志愿,投檔到我校后: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錄取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主科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方向)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相同者,按外語成績高低進行錄取。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該專業只招文史類考生,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文藝基礎。考生必須經過面試,面試的內容為:視唱練耳、朗誦、舞蹈、繪畫等。所有本科提前批填報我校學前教育專業志愿且成績達到當年廣西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都可以來校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志愿。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報考英語、日語、越南語、泰語專業的考生要參加所在省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
第十六條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報考我校免費民族預科班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5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的少數民族;(2)農業戶口;(3)應屆高中畢業生。我區所有少數民族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普通民族預科班。
第十七條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要求執行。2013年我校繼續招收田徑、籃球兩個項目的高水平運動員。招收對象和條件:一、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至2013年9月1日);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或者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田徑、籃球項目主力隊員。符合報名條件的一級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可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學校從文化課單獨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選擇擬錄取考生報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準,并辦理錄取手續。符合報名條件的二級運動員,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后,按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時建議身材過于矮小,殘疾或面部有明顯缺陷等影響畢業后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專業(含職教師資班)。此外,由于受專業性質所限,我校師范類專業(含職教師資班)要求考生男性身高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體育類專業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音樂學、舞蹈學和廣播電視學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較好、身材勻稱、口齒清晰;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方向)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第十九條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我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五章 收費及獎助學金、勤工助學政策
第二十一條本科生學費按學分收取,預收標準為:師范類專業2200元/年;非師范類專業3200元/年;職教師資班專業:文史類專業6000元/年、理工類專業7000元/年、工科類專業7500元/年;音樂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美術學(書法教育)、戲劇影視文學專業70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專業90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方向)專業10000元/年。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幫困政策及措施:
1.學校設有師范生專業獎學金和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獎學金。
2.學校設有的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孝廉獎學金”、“應善良助學金”、“KFC(肯德基)曙光基金”等。
3.學校建立了較完善的“獎”、“助”、“勤”、“貸”、“補”、“緩”等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咨詢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771-3903928,學校監察室電話:0771-3908523。
2.學校網址:http://www.gxtc.edu.cn
3.學校招生就業處電子信箱:zsb@gxtc.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師范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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