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2 14:29:29濟南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2012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濟南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濟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濟南大學學校代碼:10427
第五條學校位置:
主校區:濟南市濟微路106號郵編250022
舜耕校區:濟南市舜耕路13號郵編250012
明水校區:濟南市經十東路6866號郵編250202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性質類別:綜合性大學
第七條創辦時間及基本情況:
學校前身之一原山東建材工業學院始建于1948年8月,是原國家建材工業部在全國按地域分布設立的四所部屬高校之一,1998年7月,學校劃歸山東省管理;原濟南聯合大學的前身為1978年建校的濟南師范專科學校和1983年建校的濟南職業大學;2000年10月,經教育部批準,山東建材工業學院和濟南聯合大學合并組建濟南大學;2001年4月,原濟南民政學校和原山東省物資學校并入濟南大學;2007年12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批準,山東省醫學科學院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并入濟南大學,實行科教一體化。
第八條專業設置及辦學特點:
濟南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和首批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研究生免試推薦權,面向全國招生。學校現設學院25個、教學中心2個。擁有本科專業8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0個、二級學科144個,有13個工程碩士專業領域、4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領域和1個翻譯碩士專業領域,以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臨床醫學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0個門類。
學校擁有一支以院士、“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和省部級突貢專家為帶頭人的高水平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1981人,其中教授285人、副教授604人,具有博士學位的61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泰山學者攀登計劃人選2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專家15人,國家和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2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69人,省級教學名師9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6個。
學校堅持開放式辦學理念,積極擴大與國外教育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通過學者互訪、學術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方式與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韓、新等國家的50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302名知名學者受聘擔任我校客座教授。
濟南大學辦學時間長、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完善。為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我,F實行雙學士學位培養模式,選擇社會需求量大的本科專業,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學習任務的前提下,向多學科發展。自2009年始,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照學科大類招生,分類招生計劃詳情見我校招生簡章。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濟南大學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濟南大學紀檢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二條部分專業按大類報考:考生填報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志愿時,應將大類包含的所有專業作為一個專業,只填寫大類名稱及其代碼,錄取專業也按大類名稱確定。按大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第一學年統一學習所在大類的基礎課程,第二學期學校根據學生個人志愿、專業計劃和學業成績在大類內確定具體專業。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三條濟南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所列條款。
第十八條文史、理工類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優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我校錄取新生時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即優先安排分數較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首先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1:1進行專業投檔,分數達到所填報專業錄取分數線之上,直接安排考生所填報專業,因分數較低,未安排進所填報專業的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則根據其高考成績、專業取向、身體狀況等綜合考慮調劑到未安排滿額的專業中,專業志愿不服從調劑者退檔。因退檔所造成的缺額,從進檔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直到完成招生計劃。
5、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九條藝術類錄取原則:
我校錄取時執行各。ㄊ、區)招生部門制定的藝術類相關專業錄取政策。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如無特殊要求,則按照以下錄取原則執行。
1、美術學、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方向)、藝術設計(形象設計與表演方向)本科專業使用省藝術統考成績,根據獲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頒發《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攝影、音樂學(器樂表演、聲樂表演、舞蹈表演、樂器修繕、音樂教育方向)本科專業由我校自主實施專業考試,根據獲得我校頒發《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體育類錄取原則:
我校錄取時執行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制定的體育類相關專業的錄取政策,各。ㄊ、區)招生部門如無特殊要求,則按照以下錄取原則執行。
體育教育專業投檔后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社會體育專業投檔后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建筑學(含城鄉規劃專業)專業入校后加試美術,不合格者轉入同一學院其它專業學習。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招生信息網等。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
1、根據山東省政府文件規定,我校新生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英語、日語、德語、法語、朝鮮語(韓國語)、烹飪與營養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專業4800元;理工類專業3600元,文、法、經濟、管理類專業3400元,熱門專業的學費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規定上浮10%;藝術類專業6000元。
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金融學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15000元(以山東省物價局實際審批為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環境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網絡工程專業)學費18750元(以山東省物價局實際審批為準)。
3、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外包方向)學費8800元。
4、住宿費為500--12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條退費規定: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關于退費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歷證書頒發形式: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濟南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體的“獎、貸、勤、助、補、綠色通道、輔導員家訪、社會資助、校地共建”多方位立體獎助體系。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濟南大學獎學金、宋健獎學金及各種社會獎學金,使更多品學兼優的學生獲得獎勵;學校在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時,通過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綠色通道、輔導員家訪、各類社會資助、校地共建等多種措施資助學生,努力做到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濟南大學負責解釋。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咨詢電話:0531-82765900
學校網址:http://www.ujn.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eadwww.ujn.edu.cn/zhaosheng/
通信地址:濟南市濟微路106號
郵編:250022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