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 文章作者:張藝執 2013-01-22 10:41:41
教育部規定,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和高等學校要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投檔辦法,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省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高等學校必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擬退檔考生要注明詳細的退檔理由,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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