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 文章作者:張藝執 2013-01-21 13:31:30
高考招生填報非第一志愿,應首先全面掌握志愿級差,而全面掌握志愿級差,通常有以下9種:
1.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
2.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如在本文前面曾例舉過的也是如此的是真志愿分數級差。這樣的高校還有許多。"
3.如在去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接收第一志愿報考等重點高校未被錄取但有報考志愿的高分考生:在重點本科批次,計劃接收第一志愿報考等重點高校未被錄取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科考生的高考成績應高出省定重點線20分,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績應高出省定重點線40分。
4.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對成績優秀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投擋,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已投檔到我校的非第一志愿成績優秀的考生分以下情況安排專業:(1)[不包括第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
5.如在去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理工、文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以考生。具體辦法是:第二志愿考生的基準成績減去"1、2志愿級差",第三志愿考生的基準成績減去"1、2志愿級差"后再減去"3、4志愿級差",依次類推,然后按照最后的當量成績排隊。"
6.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一志愿考生。"
7.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學校預留少量高分征求志愿計劃,用于在第一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時招收高出一批線40分(含)以上或高出本校第一批平。
8.如在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學校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其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實行院校志愿分數級差10分的辦法予以錄取。"
9.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這樣規定:"在第一志愿錄不滿的情況下,考慮接收非一志愿報考該院的考生,分數級差為30分。"像這樣志愿分數級差未明確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適用條件的,是否就是?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哪個地方第一志愿錄不滿了,就有可能錄取第二志愿,這是由于存在著各地間調劑的問題,是否如此,需要咨詢相關高校才能確定。因為目前在高校招生錄取這方面還沒有明確"打官司"給予考生及家長這個"弱勢群體"以"舉證倒置"的"優惠",.故應謹慎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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