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異地中高考方案公布 2014年實施
2013-01-01 20:44:13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繼全國多個省市公布“異地高考”方案后,其四川版本也終于出臺。31日晚,省政府網站全文公布了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我省今后的“異地高考”工作作出部署。該方案將于2014年起正式施行。
本地學籍、學滿3年 可在川高考
記者了解到,此方案適用于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初、高中畢業后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方案中明確,“進城務工人員”包括有用人單位的進城務工人員,以及從事個體、私營或靈活就業的其他進城務工人員。
根據方案,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學生均可在當地報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在最受人關注的高考報考條件方面,方案中明確: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報名需申請 名單要公示
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怎樣報名?方案這樣規定:
申請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 應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報名時,學生須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暫(居)住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以及就讀地認可的其他就業證明等任何一種證明)。就讀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學生提供的上述相關證明及學生在當地就讀并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情況,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 持就讀地初中或高中畢業證明在當地報名,由就讀地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 應在我省規定的普通高考報名時間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辦申請并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與中考的要求相同)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經初審可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隨遷子女名單,須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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