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學院2013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12-11-26 09:57:39外交學院
為拓寬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渠道,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2013年,我院繼續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招收保送生,有關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有志于從事外交外事、國際問題研究和涉外經濟、文化、法律工作的2013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2、被推薦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在校各科學習成績優秀,須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資格名單范圍內。
3、被推薦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4、招生專業:英語、翻譯(英語)、法語、日語。
5、英語專業、翻譯專業(英語)、法語專業(零起點)、日語專業(零起點)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高起點)限招法語語種考生。
二、有關要求及安排
1、各生源中學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把關,根據我院要求認真做好推薦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2、各有關中學按要求如實填寫《外交學院2013年保送生報名表》,并加蓋中學騎縫章,于12月12日前將該校考生《報名登記表》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1張,與報名表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張,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蓋),由中學統一寄至我院招生辦公室。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英語專業、翻譯專業(英語方向)、法語專業(零起點)、日語專業(零起點)考試科目為英語筆試、語文、中英文面試。法語專業(高起點)考試科目為法語筆試、法語口試。
4、我院依據外語筆試、語文兩科總成績,外語筆試,中外文面試為主要依據,兼顧男女比例原則擇優錄取。外語筆試及語文為百分制,中外文面試為五分制。
四、生源學校名單(17所)
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西校區、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東校區、武漢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中學、天津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中學、深圳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
五、本辦法由外交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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