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知識點:必修2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來源:中學學科網 2012-10-26 17:11:30
1、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什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
(1)性質: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2)地位:全國人大在我國的國家機構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國家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3、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哪些?含義?
(1)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
(2)含義:①立法權:制定法律和法規的權力。
②決定權: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的程序決定國家和社會或本行政區域內重大事項的權力。
③任免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相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及其他組成人員進行選舉、任命、罷免等權力。
④監督權: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監督"一府兩院"工作的權力。
4、人民如何行使國家權力?
廣大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各級人大代表,由他們組成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決定全國和各級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務,并由權力機關產生行政、審判、檢察等機關,具體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權力。
5、全國人大常設機關是什么?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大的部分職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
★6、人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
人大代表產生的方式有兩種:①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②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全國各級人大代表每屆任期五年。
★7、人大代表的職責是什么?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接受人民監督。
8、人大代表的權力有哪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國家權力機關行使國家權力,包括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和質詢權。(注意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進行區分)
9、什么是政體?我國的政體是什么?
(1)政體:一個國家的政權機關的組織形式。
(2)我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10、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的最重要特點是什么?具體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1)最重要的特點:實行民主集中制。即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
(2)表現:①在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的關系上,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②在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上,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上,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職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1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
(1)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2)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3)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其他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4)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1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有哪些?
它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它動員了全體人民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它保證了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它維護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13、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
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但它所決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辦,而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去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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